第六百六十五章:討論商法[第1頁/共2頁]
陸承啟聽了感覺冇甚麼,如果後代法律都這麼嚴的話,估計冇甚麼人敢缺斤短兩,摻假造假了。
在桿秤提繩和福星之間有顆大星,當秤砣掛在這一名置,秤盤又無任何東西時,提起提繩,則兩邊重量相稱,秤桿均衡。這顆大星則叫“定盤星”。“定盤星”則被付與了公允、公道、公開之意,也是秤桿上的零刻度,一當開秤,就定下盤來,是覺得定盤星。
徐崇光當即說道:“如錢貨兩訖前,立有左券為證,三日內如有以次充好之嫌,買家可退貨,賣家須退錢。如不退之,買家可報官。一旦裁定賣家理虧,則強令退貨,並笞四十。”
固然有人堅信因果報應,但也有不在乎的人存在。當從商成風時,如許的事情就算不得甚麼了。在白花花的銀幣,亮澄澄的金幣麵前,知己是個甚麼東西?徐崇光為何要按捺貿易?皆因販子冇有品德底線,隻要能贏利,他們乃至會鬻兒賣女!這等喪儘天良,不顧倫理之事,當然不能被這時候的支流文明,也就是儒家文明所認同,是以徐崇光對販子,從未有過好感。
徐崇光總算捋順是如何回事了,想必是這小天子太看重貿易,以是想著標準這個行業。小天子還扣問有甚麼處理體例,大要上卻不動聲色,想來已經胸有成竹了。與小天子同事了兩年多,徐崇光已經垂垂摸清楚了他的脾氣,心中連連感喟。
徐崇光說的是凡官私度量衡器具,每年八月必須送交有關官府查驗校訂。經查驗校訂後的度量衡器具,由有關官府簽訂封印火線可利用。以是,如果量布用的木尺、稱重用的銅秤分歧適法定標準的話,其持有人便將受罰。
徐崇光有點不覺得然,因為這時候的缺斤短兩的人,並未幾見。這就要從一個詞提及了,“半斤八兩”。眾所周知,這時的一斤為十六兩,半斤為八兩。為甚麼不是十進製,要弄十六進製這麼費事?這內裡大有學問地點。
既然小天子問到缺斤短兩如何辦,徐崇光思慮了一番,才答道:“諸市私鬥尺秤度,每年八月詣金部、太府寺平校,不在京者詣地點州縣平校,並印署,然後聽用。未經官府印署秤桿,不得利用。如有效之,則杖責二十。陛下可設監察,一月多檢,以製止縫隙……”
徐崇光說得輕巧,陸承啟聽得心驚,心道:“未曾想這小老頭這麼狠!”
陸承啟一愣,他冇想到,這小老頭竟然也是推許法治的。小懲大誡,擺瞭然是要用重典啊:“朕要聞其詳!”
陸承啟笑道:“其間又無外人,但說無妨,朕洗耳恭聽。”
陸承啟也被徐崇光的行動搞胡塗了:“徐卿,莫非有人在內裡竊聽不成?”垂拱殿是大順最奧妙的處所,內裡有側重重保衛,如果真的有人竊聽的話,那不得了,全部皇宮都要雞飛狗跳。畢竟敢潛入皇宮的,必定是武功卓絕的妙手。
這還冇完,徐崇光持續說道:“……諸以偽濫之物買賣者,冇官;短狹不中量者,還主。”這就是說賣布匹的,如果整絹長度不滿四十尺,或者寬度不滿五尺,嚴峻的話賣布販子是會挨板子的,資產還要收冇,真是狠!
“那以次充好如何做?”
但他也曉得,一些人利慾薰心之下,甚麼事都做得出。後代如許的食品安然題目,還少嗎!小懲大誡,硬是要得!如果不消重典,恐怕這些奸商,真的會“出現”出來的。畢竟能抵得住款項引誘的人,還是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