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頁/共2頁]
李大妹聽了這話,心當即提了起來,買賣不好做,娘是不是不肯意帶著他們一家了。
李大妹聽了這話,大喜。明天三弟來跟她說這事的時候,她也為孃家能賺上幾個錢感到歡暢,但是讓她跟著一起賣,她還是有些躊躇,她畢竟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李清聞言,真想上前把狗蛋給拍飛。他這話說得她彷彿常常買這些東西給他吃似的。現在天外孫外孫女來了,她卻恰好冇賣,叫女後代婿聞聲了,還不怪她偏疼。
豬血小孩子也不能吃,說是吃了人不聰明。
這設法一出,李清當即拍了一下頭,真是癡人,事情還冇辦,就想著失利了,真是笨伯一個。
“娘也不是很肯定,我隻能說嚐嚐。”李清不美意義地摸了摸鼻子,看著一家子歡暢的模樣,這萬一如果失利了,又該如何是好?
又想到自家的日子,一咬牙厚著臉皮便帶著百口來了。不管如何說,這是娘做主的,就算兩個弟妹有定見,也不敢對她如何樣的。
李清‘第一次’見半子,當然要好好打量一下,長相普通,看著比較忠誠誠懇的模樣。
“大妹,你彆焦急,先聽我把話說完。”李大妹臉上的神采全奉告李清她在想甚麼了,便當即解釋道,“我跟你們說這些,也冇有彆的意義,隻是想讓你們有一個內心籌辦。”
總不能殺一隻雞全給小孩子吃了,大人甚麼都不吃吧。以是纔會有這一說法,雞腳你彆吃,吃了今後寫字寫不好。
吃了剩飯,李清便把明天獲得的好東西從揹簍裡拿了出來。
把狗蛋打發走後,便又開媽跟李大妹提及賣筍子的閒事來。
先說這雞下水,理好,洗好跟泡辣一起炒,一份美食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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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小的時候,家裡殺了雞,雞腳大人是不準吃的,說是吃了雞腳今後讀謄寫字,那字就會像雞抓了的(意義就是說寫不好,就跟鬼畫副似的。)
“娘,我三弟說,阿誰筍子能賣錢?”還是李大妹有些看不疇昔,趕緊上前為本身當家的得救。
這個動靜可比每天三十文的支出還要奮發民氣。
“明天固然多了一家賣筍的,把我們的買賣也搶了一些。不過,最後我們把筍子背到酒樓裡,還是賣出去了。並且那家酒樓還每天跟我們訂了十五斤的筍子,每斤兩文錢。”
現在趙老二見她又直盯著他看,不由得盜汗直往外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