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過堂[第2頁/共4頁]
一行連同韓健的侍從有二十多人,陣容浩大往廷尉府方向走去。一起上倒也安靜,常日裡話很多的林小夙一起上都在抹眼淚,乃至於路上大多數時候隻要女皇和楊曦在說話,司馬藉偶爾搭腔一句。
韓健心說女皇都這麼夷易近人在人群入耳審,一會呂哲或者東武衛大將軍孫少謙在朝堂上作出甚麼事,女皇可就瞧的一清二楚。
“嗯。另有顧老和崔老……”在內裡,韓健冇有直呼顧唯潘和崔明禮的名諱和官職,“當時死者還跟二老起了牴觸,幸虧鄙人及時製止。”
“如何?老夫冤枉了你?”孫少謙喝道,“老夫幾次三番派人來,你連見都不見,如何,想包庇那殺人的,等老夫親身將他斬了不成?”
公然,韓健剛念及孫少謙,孫家人便氣勢洶洶過來,一個身著將軍甲冑鬍子拉碴的老將軍,提著大刀舉頭闊步踏進廷尉府大門。到內衙門前,他將刀柄往地上一頓,喝道:“廷尉少府地點那邊?讓那姓呂的小兒出來見老夫!”
呂哲訴狀在手,翻開來,便也感覺這訴狀跟官府所代擬的那份冇甚麼分歧。隻是這份更側重誇大了林小雲“喪芥蒂狂”,不過這等描述的字眼在官司中也冇甚麼實際功效。他再一想,估計是孫少謙覺得他要包庇罪犯,不信他,以是纔會找人自寫訴狀。
“啊?”呂哲略微驚奇了一下,這公堂上到底是他審案還是孫少謙在審案?
“畢審”即畢堂審案,因為那悍匪來頭不小,且武功很高,廷尉府怕公判出不測,或被悍匪挾製人質,又或有翅膀來劫囚,以是案子畢審以確保安然。
訴狀內容,首要將案發顛末申明,不過這申明中也有些避重就輕,對於孫保帶人與人毆鬥之事隻字未提,隻說他“身於鬨市當中,為人兵器所傷,傷重無治。案犯誰誰誰,正犯林小雲,又有誰誰誰目睹”。
呂哲冇尋到人,心想莫非是東王覺得勝算不大冇來?貳心中略微鬆口氣,如此一來他反而曉得該如何審了。
孫少謙大喝道:“那還等甚麼,判!”
這架式,好似上陣殺敵陣前叫陣普通。
韓健心中慨歎,這林詹還真是實誠,這麼說豈不是自貶身價?
呂哲緊忙道:“孫老將軍說那裡話?”
孫少謙聽呂哲說的一套一套的,大為不滿道:“那兔崽子殺人的時候如何冇那麼多步調?現在輪到他償命,還要守這守那的,你們把他拖出來,老夫一刀把他宰了,費事!”
治國者,仁慈一貫為其標榜,但卻非其賦性。
司馬藉要湊前,卻再次被韓健拉開。
“元豐五年甲子……”
女皇聽完微微點頭而不語,沉默半晌後才問道:“當時韓公子在場?”
楊曦道:“那就由我來給寧公子先容……”
但韓健也有隱憂,女皇偶然也要迫於情勢而作出一些願意之事,女皇也要拉攏民氣,一個是販子地痞,另一個是大將軍,孰重孰輕不言自明。
不過韓健也認識到,孫少謙越橫,呂哲越驚駭他,那對這案子越無益。天下間最想保護公允和公道的是天子。
“孫老將軍消消火氣,內裡說話,內裡說話。”呂哲被如此一恐嚇,甚麼氣勢都冇了,當下喊道,“給孫老將軍奉座。孫老將軍為我朝建功立業居功至偉,勞苦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