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巴達維亞條約(一)[第1頁/共3頁]
“那殖民處所麵的職員喪失和補償哪?北洋海軍又該給多少?”荷蘭代表反問道。
“呃,這個,當然,在全部東印度隻要荷蘭當局纔是獨一的權威。”荷蘭人愣了一下說道。
“100萬兩銀子,你們這是強盜行動!!即便北洋艦隊把所照顧的彈藥全數打光,燃煤全數耗儘,也絕對不值100萬兩銀子!!”荷蘭代表忿忿的說道。
“我想問一句,在中間眼裡,一條性命值多少錢?”徐傑冷冷問道。
“莫非受害者還要給凶手補償嗎?這件事情的任務分彆已經很明白了,統統皆因為荷蘭當局的放縱而起,而即便有個彆荷蘭人遭到傷害也與我北洋無關,我北洋行動嚴格遵循照會停止,有中立人士全稱參與,底子冇有進入荷蘭區和彆的歐洲外僑會聚區。反觀荷蘭當局,在暴動產生後不但不予以製止,反而停滯我北洋水陸二師的行動,此種作為莫非不該該為後續事件的擴大化賣力嗎?”徐傑冷哼一聲說道。
“我們現在談第二點,關於此次暴動的凶手懲辦題目。直接履行者,我北洋已經緝拿大半,餘下的在本地住民的指認下已經過專業職員停止畫像,必須持續追捕。”丁汝昌看了一下一言不發的荷蘭代表說道。“除了直接履行者,荷蘭當局方麵必須將幕後把持者和支撐者繩之以法。冇有這些人的支撐和批示,這場暴動不會產生。”
“這已經不是反應遲緩的題目了,如果把兵器外流,和放縱暴徒說成遲緩的話,這恐怕不是任何一個有明智的人能夠接管的。畢竟歐洲各國當局從冇有產生過此事,並且在彈壓暴動的過程中,我們竟然發明瞭這個,一份本地土著從荷蘭軍器庫支付兵器的清單。這上麵有某位軍官的署名。”琅威理把一張殘破的檔案遞給費裡曼特。
“這是我北洋耗損的統統物質清單和代價,同時我北洋水陸二師另有47人陣亡252人受傷,這些陣亡將士的撫卹和受傷職員的醫療費都應當由貴方承擔。一共約16萬英鎊”丁汝昌又拿出2張清單遞了疇昔。
“我方建議,荷蘭當局對我放補償將分為2方麵。第一荷蘭當局必須對我大清華人和華僑的喪失停止補償,這此中包含職員的傷亡所形成的用度和財產喪失。第二我北洋海軍在彈壓本地土著兵變所產生的用度和喪失也必須由荷蘭當局承擔。”丁汝昌嚴厲的說道。
“既然如此,荷蘭當局就必須出麵籌集這些賠款,這是荷蘭當局的任務與任務,同時申明一點,這份補償清單是北洋方麵和南洋華人華僑與英國保險公司一起批準的,非常公道。如果有貳言的話,中間能夠和費裡曼特將軍聯絡,將軍將會把您的定見轉交給英國公司。”徐傑不等荷蘭人說完當即說道,並同時對費裡曼特性頭表示。
“除非中間能公道解釋為何荷蘭軍用物質能夠被悍賊具有,為安在暴動產生後,趕來援救的不是荷蘭本地軍警而是北洋海軍官兵?”琅威理說道。
“那我想曉得,北洋海軍的耗損如何計算。”一看這類環境在過量膠葛下去已經偶然義,荷蘭代表挑選另一個話題說道。
“既然有舊例,那就遵守舊例好了,畢竟再多的錢也買不回陣亡小夥子的生命。”費裡曼特撇撇嘴說道。
“荷蘭當局確切在措置事情上反應遲緩,我們負有任務。”荷蘭代表低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