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四章 快速遠洋艦隊[第3頁/共3頁]
“在將來的海戰中,決定兩邊氣力的不是看我們水兵有多少戰艦,而是我們能在這場戰役中能集結多少戰艦。印度洋分歧於北海,在將來的戰役中我們需求在較大的範圍內停止矯捷作戰,時候就是生命就是勝利,以是我們必須讓我們的艦隊合適今後的戰役。高速和航程將是我們必須考慮的題目。我們新製作的兩艘戰列艦將達到27節擺佈的航速,而航空母艦的最低速率將在30節以上,巡洋艦的速率會更快。那麼現在。我們是不是該考慮如何對待我們的那些曾經在一戰中軍功赫赫的戰艦了?比如說國王級戰列艦,比如說俾斯麥級戰列艦。”舍爾在一次水兵集會上如許說道。
雷德爾不但僅是航空巡洋艦的主持者,同時他也是高速艦隊的支撐者,他以為德國隻要保有一支高速艦隊才氣夠應對協約國在產業和團體氣力上的上風。並且相對於舍爾,雷德爾比他更進一步的處地點於要求戰列艦能夠和航母編隊作戰,為航母供應夜戰和近戰庇護。“航母是強大的,但是這類強大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他們處於對方艦炮的打擊範圍以外,為了應對能夠的夜戰和近戰,我以為航空母艦艦隊中需求戰列艦供應保護。而為了能和航母伴隨作戰,新的戰艦航速必必要快。並且續航力也必須進步,能夠支撐艦隊長時候高速矯捷。不然的話,快速艦隊的打擊結果就會大打扣頭。”
“俾斯麥級戰列艦是15寸重炮。並且有兩艘方纔退役。”一名軍官小聲的說道。“這會讓我們平白落空8門15寸重炮的。”另一名軍官有些擔憂地說道。國王級改就改了,起首這是條約規定的,不改不可,同時也是因為國王級戰列艦的14寸重炮能力太有限了。將來的德國水兵不會靠他們的。但是俾斯麥級戰列艦的15寸炮分歧。很多德國水兵高層還對他抱有很大的但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