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求娶[第1頁/共3頁]
安達蒙正欲起家,何如那狗一向扒在他身上不肯下來,還時不時舔一下他的臉,糊了他一臉的口水,又臭又噁心。他下認識想一掌將狗揮出去,但是想到這是宮中,揚了手又收了返來。他身邊的陪侍倉猝上前將狗攆開,扶了他起來。
誰讓朱菡萏讒諂於她,卻粗心粗心入了她的套,還想拿狗害她?本身搬起石頭砸了本身的腳,這可不能怪她了。
兩年前,王後曾遭人所擄,厥後三王子救了她返來,卻丟了頭巾。頭巾於王後而言,意義不大,但是對下一任王厥後講,可就是神承認的標記。
那匿名信的詭計尚且非論,頭巾為安在她處,也揭過不提。隻是,頭巾在朱菡萏這兒,卻關乎韃靼下任擔當人的人選。固然這皇上未立儲,但在他看來,儲君之位非彥王朱棠莫屬。朱菡萏是彥王最寵嬖的女兒,崇高聰明,如果能與她聯婚,不管哪位王子都會獲得莫大的好處。
今後如果有不熟諳的字或者不體味的知識必然要提出來啊,不過我會儘量選淺近易懂的,麼麼噠╭(╯3╰)╮
安達蒙堂堂一國王子,卻在大殿上出此洋相,著了一隻狗的道,氣得直瞪眼睛。再看禍首禍首朱菡萏,站在三丈外,正驚奇地盯著副使手中的頭巾。他濃眉緊皺,這頭巾,不是在朱孝寧處嘛,為何會從朱菡萏的狗身上搜出來?
“聯婚須得兩邊國主同意,你未得韃靼汗王同意,恐怕不大好罷。”
皇大將朱菡萏的話聽了,轉過甚盯了朱孝寧一眼,朱菡萏送她的頭巾,滿朝大臣皆見過,他也看過,看來是孝寧在此中作梗。
“是,皇爺爺。”朱孝寧埋了頭回到位子上,臉繃得緊緊的,誠惶誠恐,心中卻幸災樂禍,幾欲笑出來。那條狗,她都讓人練習了好多天了,每天讓它對著安達蒙的畫像撲,又舔又撓的,這可不輕易呢。
朱菡萏一聽,頓時就急了:“不,這頭巾不是我的,是孝寧姐姐的!我明顯已經送給她了,卻不知為何又呈現在我這兒。我當初……”她說到一半,頓住了,即便不是她的,也是她送的,說到底還是她。說著說著,她便噤了聲。
皇上纔是最短長的,一語中的,當場就將他問倒了,支支吾吾半晌也未能答允。
副使安塔爾昨日俄然收到一封匿名信,說菡萏郡主身上有韃靼王後的頭巾。因著彥王長年在邊疆,和韃靼乾係匪淺,朱菡萏跟韃靼也有些淵源,是以,說頭巾在她處,他信了。
作者有話要說:固然某安取的名字儘量淺顯了,但是發明還是有冷僻字,特地解釋一下:
朱菡萏曉得本身被朱孝寧擺了一道,但是闖下的禍恐不能彌補,嚇得瑟瑟顫栗,撲通一聲就跪下了:“孫女莽撞,因為貪玩才帶了狗來。但是那狗是昨日纔買的,未練習好,出了題目,求皇爺爺懲罰。”
大將軍是不能獲咎的,這就意味著朱菡萏不能配給大王子?莫非給三王子?但是頭巾在朱菡萏處。若說迎歸去再說,彥王這兒就交代不了。
朱孝寧被皇上盯得頭皮發麻,卻還是故作委曲上前:“菡萏mm好生狠心。mm送的頭巾明顯是另一條,現在卻為了推委聯婚,將事情推到孝寧頭上。你看,你送的頭巾還在覆雪身上蓋著呢。固然相像,細心看還是有大分歧的。你送的頭巾,滿朝大臣都見過,大師且看看,當初她送的但是這條?”她說著,從覆雪身上抽了頭巾出來,揭示給大臣看了一眼,就呈在了皇上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