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42章[第1頁/共3頁]
王子騰當時恰是官運亨通之際,不乏借力之處,並非少不得這麼一個“有能夠”的機遇。反是薛寶釵若真的選上了,需向他這位孃舅借力之處多矣,是故王家行事謹慎,不求錦上添花,但求白璧無瑕,並未著意招攬薛家。
黛玉想明白了此中玄機,細細衡量了一下,感覺本身力有未逮,還是靜待薛家進府罷。隻是,香菱的娘已在路上,可這薛家到底幾時纔會入京呢?
既然拿話唬住了應天府知府,薛家自是要立時辦理了行裝,離境而去的,這一出應天府地界,隻要尋不著薛蟠,就冇法審案,自也冇法科罪。縱是知府幡然覺悟,已是為是晚矣。隻是這薛家也怕那知府真要拿人,為免著了陳跡,被人拿著,京中的王家賈家自是不敢去的,隻得在外“玩耍”至結案以後,方纔敢在都城現了行跡,投到賈府門前。――由此可知,薛家勢弱,膽怯至此也。
對了,寶釵到賈府的第一個生日,賈母曾為之籌辦,那是……十五歲的生日。若以此倒推薛家進賈府的日子的話,也就是說,薛家是在寶釵十四歲時入的賈府。寶釵生日是幾時來著……好象有那裡提過寶釵的生日與賈母的生日同在正月罷,那麼寶釵的十四歲應是寶玉十歲,不對,寶釵最多較寶玉大四歲,寶玉的生日是餞花節――芒種來著,前段日子纔剛過了的,老太太說寶美女還小,冇長全魂呢,不讓大辦,隻往各處古刹道觀裡捐油刻符,家裡也是藉著節日熱烈了熱烈。黛玉初時不知,後又感覺本身在孝中,這禮送得也不吉利,是以本冇甚麼表示,卻被寶玉煩了好一陣,說是不在乎這些,定要她補上份禮,黛玉咬牙不肯,這官司到本日都還式微定呢,黛玉又怎會不記得這小子的生日。寶玉生日月份較寶釵大,則寶玉當時應是十歲末,十一歲初罷,想來老是在那一年裡薛家入的賈府。寶玉現在才過了八歲,另有兩年餘?如此一來,也就對得上了。
……薛家能呈現在護官符上,想來先時也確是金陵一霸,但此時的薛家,冇了當家男人,已到了連自家的大班主子都敢誘騙欺主的式微境地,那裡仍有那般大的影響力為薛蟠等閒脫罪?隻用看此案雖一拖經年,卻並未結案,便可見一斑。且此案之以是能一拖經年,隻怕也並非是仗著薛家舊勢,乃是為著有薛家將有一個極能夠待選勝利的女兒罷――畢竟,一個母舅家有深厚背景作待選包管的仙顏女兒,勝利的機率是極大的,而這也確是一個非常恍惚卻非常有效的打單,誰會想去獲咎一名將來的後宮之主,哪怕僅僅隻是一種極小的能夠?――可彆說這待選選出來的隻是充作公主、郡主退學陪侍的下人,可隻要沾著個“皇”字,這些女子的身份就不能以常實際之了,彆的非論,現下這賈府裡送進宮的元春姐姐,也僅是以女史之職入的宮,真提及來,也不過是個做起居錄的下人罷了,並不是一進宮就是主子的,誰曉得厥後就成了“賢德妃”呢。
隻是這待選乃是皇命,作不得假的,則若如此,黛玉卻另有一個疑問了:這非論是待選也好,選秀也罷,這事應同她宿世阿誰甚麼“海選”普通,老是處所上層層選奉上去的,斷冇有各家各戶本身送女兒上京的事理,這薛家便是金陵人氏,即應在應天府報名纔是,為何要“入京待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