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天龍幫[第1頁/共3頁]
既然有了名頭,那想要做大就得有一幫小弟。
當然也有一些人不肯意平白無端出這個錢,可報警後大蓋帽底子就拿這幫地痞冇體例。
吳大龍哈喇子就快流出來了。
隻不過,惡名也是名譽,有了名譽贏利就要輕易很多。
這麼蕭灑的日子,天然會有很多人趨之若鶩。
以是,在九十年代,很多年青人眼裡最風景的職業非地痞莫屬。
吳大龍,本年二十歲。
開門做買賣,最怕的就是惡棍地痞。
收庇護費,也就是常說的市場辦理費。
十五歲初中放學後,在某部係列電影的影響下,他早早就踏入了地痞的行列。
吳大龍親身獲得名字,他感覺這個名字很霸氣。
就在吳大龍已經回身籌辦走人的時候,一個拿著鋼管不斷拍打動手的小弟俄然道。
哪怕她的春秋已經三十多歲,可卻底子冇有人們常說的豆腐渣模樣,不管是穿著打扮還是人的氣質,都不是那些一二十歲的小女人能比的。
畢竟這類人整天無所事事,一旦招惹了,那買賣算是冇法做了。
當然,滿是惡名。
吳大龍又比較聰明,他很聰明的挑選看人下菜。
那一聲龍哥,叫的貳內心甭提多舒坦了,王小雅的見機也讓他感覺很有麵子。
可在九十年代,地痞倒是很多人眼裡最有風景的職業。
開店的,哪個不是翻開門做買賣,普通環境下,隻要不是過分度,常常最不肯意招惹的就是那些地痞地痞。
遊手好閒的人甚麼時候都不缺,在一些好處下,吳大龍很快就皋牢了一幫讀書讀不下去的小青年。
最首要的是,老闆娘王小雅也是個妙人。
一是這幫地痞裡有很多未成年,就算大蓋帽來了抓歸去,也最多隔兩天就又放出來了。
大一點,裝修好一點的店,收五十塊,一個月,小一點的,一些餐館甚麼的,收十塊錢一個月。
十八九歲的,十五六歲的,這個年紀恰是天老邁地老二我老三的時候。
一樣旱澇保收,活輕鬆,福利報酬那一樣冇得說。
老闆娘王小雅,傳聞暮年去過香江,在香江混了幾年後,就返來開了一間開封叫得上名號的打扮專賣店。
可一放出來後,這些傢夥就去報公安的店裡肇事,輕則摔砸東西,重則連人都敢砍。
“小雅姐那裡的話,紅吧那裡另有嫌大小的,今個還得去跟其他老闆拜年,就不打攪小雅姐你忙了。”
五塊的,十塊的。
當然,大年月朔他也不想謀事,以是那些給三塊兩塊的,他當時冇說,可都記在內心了。
隻是王小雅也冇體例,街上那麼多大佬爺們都拿這幫地痞冇體例,她一個女人又能如何樣。
然後….
常常一些店老闆不想招惹費事,被多次騷擾攪黃了買賣後,就忍氣吞聲的給了。
電影中威風八麵的大哥,一向是吳大龍的偶像,自但是然的,吳大龍就學起了電影中的大哥。
而是,地痞。
王小雅隻好換上一張笑容,一張假到不能再假的笑容,然後也不等吳大龍開口,很乾脆的從抽屜裡摸出來十塊錢出來。
固然已經不是第一次來這裡了,但高雅打扮的裝修氣勢還是讓吳大龍悄悄側目,他還是第一次在開封看到牆壁門窗滿是玻璃的店鋪。
以是這麼好的機遇,吳大龍天然不會放過。
是的,就是地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