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很羨慕哥[第2頁/共2頁]
荊燕西向來都以為唐念初是一個很難高鼓起來的人,每一次見她,她臉上老是帶著幾分愁悶神采,冇想到她竟然這麼好哄,一隻小狗就能把她勝利如許。
“等下吃完飯,你帶我去給小狗買點狗糧甚麼的吧,我瞥見小區外的商店就有寵物用品店。”唐念初柔聲說著,充滿等候地問荊燕西。
唐念初不由得讚歎起來,她雙手悄悄地把小狗捧了起來,被驚醒的小狗本能地抱住了她的手指,用粉紅色的小舌頭舔著她的指尖,哼哼唧唧的非常敬愛。
疇前荊燕西屬於紈絝後輩,老是開著拉風的跑車,約莫是現在要收斂心性好好事情,荊燕西換了一台看起來比較低調的玄色奔馳商務車。
唐念初拉開車門,就發明副駕駛座上窩著一隻烏黑的小狗,胖嘟嘟的身子伸直在一起,已經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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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唐念初的設法很純真的,歐陽芸雖說聒噪了點八卦了點,但論顏值絕對能夠打八分,這麼一個心腸仁慈的好女孩,如果荊燕西不介懷家世甚麼的,倒是能夠先容給他。
他並非宗子,且母親嶽紅隻是一個冇有甚麼背景的女人。
不像荊鶴東,不但有宗子的身份,母親家更是家世顯赫,非論是在荊家,還是放眼海內的年青企業家中,荊鶴東都算是氣力最為強大的。
她的和順都是裝的好嗎?
唐念初喜形於色的模樣的確比小薩摩耶還要敬愛,她坐好,把小狗放在了大腿上,一雙白淨的手和順地輕撫小狗毛茸茸的腦袋,水汪汪的大眼睛非常欣喜。
“差未幾吧,歸正誰也冇有說分離,就這麼擱著,我想,過段時候她大抵就會主動提出分離了。”荊燕西說,“不過,就算能夠在一起,我也不籌辦考慮了,相處了三年,我感覺她和我分歧適。”
本來充滿笑意的眸子刹時被一股陰暗的慾望掌控,荊燕西呼吸有些不穩,但很快他就平靜下來,招手錶示辦事生過來點單。
“你如果不介懷女朋友家世比較小康,我想給你先容一個美女,是我閨蜜。”唐念初換了個話題,直入重點:“她目前也在一家財經雜誌做編輯,人標緻又仁慈,脾氣很討喜,我想你必然會喜好的。”
“她是一個很強勢的女人,和她在一起,老是甚麼都得聽她的,但很不幸,我也是一個很強勢的男人,以是,我感覺我喜好的女人應當是像嫂子如許小鳥依人的範例。”荊燕西毫不諱飾,就這麼笑吟吟地望著他說:“還記得三年前哥結婚的時候,我還很戀慕他呢,娶了這麼一個和順可兒的老婆。”
前幾天,她還把荊鶴東按在床上揍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