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白金長約[第2頁/共2頁]
邱陽直接問了一句:“全版權你們籌算出多少錢采辦?”
不過邱陽感覺用音樂去壓榨更多的款項,那是對音樂的欺侮,他不但願看到那些歌手歌星們欺侮了音樂,一味地把音樂當作贏利的道具。以是他想奉告大師,音樂是無價的,被款項綁架的音樂是冇有靈魂的!
“全版權的話,《那些年》我們出價為六十萬元,這屬於三線歌星的單曲代價了,其他兩輔弼對來講不如《那些年》,以是出價為三十萬元一首。”
“是的!”
“您好,叨教是邱陽先生嗎?”手機傳出一個女人的聲音。
收到電子版合約,邱陽當真看了一遍,合約內容冇甚麼題目,因而他頓時就承諾了簽約,同時他也提出要求,凡是他今後的歌曲,下載的用度都是5分錢。
“您好,這裡是星娛公司,叨教《那些年》的音樂版權還在您手上嗎?”
“我們情願出二十萬元……”
又是想買歌曲版權的?這傢夥如何曉得我的手機號碼?因為酷歌的註冊賬號是手機號碼,以是酷歌主編打電話過來邱陽並不覺對勁外,可這神馬星娛公司竟然找到了他的手機號碼,這就讓他想不明白了。
“如許吧,你的微信賬號是手機號碼對吧?我現在加你微信把合約發給你,你先體味一下合約,特彆是違約環境。”
那就是說這三首歌能夠賣到120萬元?邱陽被這個數字給砸懵了,如果他持續搬出那些典範好聽的歌曲,那豈不是立馬就變成千萬財主了?
“阿誰,音樂版權我臨時不想賣,不過我的原創歌曲能夠受權給你們,不知你們上架後的比例分紅是如何算的?”
酷歌公司想買我的音樂版權?巧了!我也正想找你們談一下歌曲上架的事情呢!
“音樂版權都還在我手上,你們是想談一下歌曲受權上架的事情?還是想把版權給買下來?”
掛了電話後,微信公然多了一個要求增加老友的動靜,上麵備註著:我是潘舒琴。
潘舒琴同意得很乾脆,是以邱陽對這女主編非常獵奇,感受她在酷歌公司裡有著舉足輕重的職位。
這個天下還冇有呈現音樂IP情勢,音樂IP期間在邱陽之前餬口的天下裡也是方纔起步罷了,簡樸來講音樂IP就是完美地開釋一首歌的能量,把一首歌打形成一個品牌,或者全方麵地受權到影視劇,動漫,小說等等範疇。
“成!這白金長約我簽了!”不就三十首歌嗎,彆說十年,十個小時我就能弄出來了!
還冇等對方說完,邱陽一臉鄙夷地掛了電話,人家酷歌公司開口就是六十萬元,你丫的二十萬元也美意義開口!
好吧!說個最簡樸的,實在音樂IP就是為了賺到更多的錢……
“白金長約有哪些限定要求?”邱陽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