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第92章 公主求情[第2頁/共2頁]
“那天有一個身穿紅袍帶著獠牙麵具的人燒了駙馬爺的書房,又剛好碰上晉國公府門前血案,我感覺事情有蹊蹺,便暗中派人查訪。有一次在城外發明他的行跡,但是派出去的人全數被迷藥放倒。公主府何曾受過這類屈辱,我就將暗影衛派了出去,但願能活捉阿誰賊人。前一天暗影衛還給我動靜,說冇有發明獠牙怪的行跡,但是第二天我再冇獲得暗影衛的動靜,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我派人查了好幾天,也就找到這一塊破布,肯定是暗影衛身上之物。”
兵器多以鋒利為主,務求一招製敵。但是梅花錐雖美妙,卻笨鈍本並分歧用,是以被都城之人引為笑柄。
陽平公主:“是嗎?如此我如果要審她,她必定是一口咬定,對此事不知情。”
“但是路家應當冇有活口了?”李傲這話說的心力也冇底,路家有冇有活口,隻是當年征辦此案的奏摺中寫的,至因而不是真的冇有活口,這事誰曉得呢。
“我再想想。”李納細心回想起之前的事情,想從中找到蛛絲馬跡,“暗影衛消逝的那天,剛好父皇下旨裁撤經華寺兩生殿的靈塚,第二天我就再冇獲得暗影衛的動靜。必定是那天紅袍怪再次現身,暗影衛籌辦活捉,成果活捉不成反丟了性命。如此一來紅袍怪必然是黎氏先人,這點無庸置疑。”
冇想到,十八年後,梅花錐會再出世,並且真的成了致命的凶器。李傲握著這塊殘存的破布,心機百轉千折,他們終究都返來了。
李傲冇聽出陽平公主的言外之意,一本端莊的說道,聲音中透著冷酷,“秦花淩與周培晨在虎帳裡內鬥,被罰杖刑四十,行刑以後發往嶺南,永不回京。我是來跟三姐說一聲,三姐說過,她這小我要麼重用,要麼撤除。隻是冇有切當的證據能證明她與黎氏有所連累,漠族黎氏祖居南疆,秦花淩這三年居在北境,如此南轅北轍的兩個處所,也連累不上。若真要誅殺秦花淩,必定會與黎氏案連累到一起,則必定連累到秦家。在無憑無據的環境下,我不想濫殺無辜。既然不能殺,這麼疑點重重的一小我,重用也是不成能了,或許會養虎為患,以是我決定將她放逐到嶺南。”
“可也冇有直接證據,證明秦花淩就與紅袍怪有乾係。要麼有人證,要麼有物證,秦花淩你也見過,大殿之上借刀殺人的伎倆也明白過。”李傲透過大廳,看著站在遠處的秦花淩,略有可惜,本該惺惺相惜的,成果現在卻變成了對峙。
李傲點點頭,“是,如果冇有確實的證據,審也白審,反而會打草驚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