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狙擊[第1頁/共2頁]
“呀,小王爺落馬了!小王爺落馬了!”人群中收回一陣驚叫。騎士們亂鬨哄的往這邊來。最早發明小王爺落馬的保護們還冇來得及把紮薩克扶起來,他就被不曉得是誰撞了一下,剛被拉起一半的紮薩克再次摔到了地下。
李雲龍接過一根韁繩,先把花被子打橫往馬背上一放,再飛身上馬。一手抱住了花被子、另隻手拉住韁繩,嘴裡喊了一聲:“駕!”戰馬跳著高的就跑出去了。窺伺員騎馬在前麵帶路,李雲龍隨後緊追。兩小我一前一後沿著巷子疾走而去。
“這就是紮薩克!”愣怔朝路上戴紫貂皮帽子的傢夥一指,李雲龍的槍緊跟著就響了。槍聲不大,隻要“啪”的一聲輕響。再看上麵的公路上,那戴紫貂皮帽子的傢夥身子搖了兩搖、晃了兩晃,一腦袋從頓時摔了下去!
前頭差未幾有二十幾名騎士開路,當中間有一人也騎著馬,但他所處的位置卻不一樣。此人前後襬布起碼有十幾小我都是以他為中間,乃至那些人都是在庇護著他。這為其了一批大紅馬、頭上戴了頂紫貂皮的帽子。隨便一瞅就不是普通人物。
窺伺員在前,李雲龍抱著花被子在背麵,兩小我一前一掉隊了飯店大門直接跑向了樓梯。現在固然不是飯點兒,飯店大廳裡仍舊坐了有兩三桌門客。門客們瞥見有人抱著花被子跑出去了,全都迷惑的扭頭往這邊看。
“我有體例!”李雲龍小夥子一臉的剛毅,“你嫌長,我把它拆開了帶走。你放心,我能在半分鐘以內把這槍拆成零件。你給我找塊承擔皮就好。”
也就是一兩分鐘以後,路上的行人俄然多了起來。不過,這些行人明顯不是淺顯的布衣百姓。這幫人全都騎著馬、揹著槍,和正規軍隊的辨彆就是他們身上冇穿製式戎服,穿的都是老百姓的衣服,有穿棉襖的、有穿裘皮大衣的,看起來更像是鬍匪而不像是甚麼軍隊。
兩小我一起跑進閣樓的時候,愣怔已經在閣樓裡等著了。閣樓不大,和大車店的閣樓一樣,也有個窗戶正對著上麵的路。視野還不錯,從通衢上顛末的人根基上冇有能逃過閣樓俯視的。
“這支槍這麼長,你如何帶著走?”愣怔有點兒不對勁了。這支槍是用中正式步槍改裝而成的,槍長一米一,這麼長個傢夥揹著跑路那也太輕易惹人重視了吧?就算偷襲槍貴重,在貴重他也冇有性命貴重吧?愣怔可不想因為一支步槍把李雲龍捐軀到這兒。那樣他歸去冇體例向任來風交代!
李雲龍底子顧不上照顧這些門客的情感,沿著樓梯登登登一起跑上了二樓。二樓到冇客人,但窺伺員腳步不斷持續向上,此次他們找到的偷襲點還是是在閣樓,隻不過是從大車店轉移到了初級飯店。
“估計快了。你先做好籌辦,人來了以後直接脫手!打完我們就走,這飯店有後門。這支槍太刺眼,你就丟到這兒彆帶了吧。”愣怔看了看偷襲步槍遺憾地搖了點頭。這是一支新槍,還是一向改裝過的偷襲步槍,代價但是不菲,就這麼放棄不要他還真有點兒捨不得。
愣怔捨不得,李雲龍就更捨不得了。一傳聞要他把槍扔了李雲龍立即就不乾了,“不可!愣怔哥,彆的我都能聽你的,但這槍不能扔!我有體例帶著它走。”
愣怔下認識的看了一眼懷錶,好傢夥,剛用了十三秒!這是甚麼速率?歸正愣怔本身是向來也冇有達到過這類速率。槍,被拆成了零件,往內裡再放個枕頭,用承擔皮一包一係,完整冇有一點兒槍的陳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