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生而未養,斷指可還[第2頁/共2頁]
“好啊,報官!
“誰說我要跟你走了?”淳安磕著瓜子,看都不看胖女人一眼。
“十六年,一年一兩銀子,在你破處所已經算天價了。
“我奉告你,不可!
“機遇隻要三次,請慎重挑選。”
有兩個被她賣給彆人家做童養媳;
“喲,淳安。娘如何捨得告你呢?
“這鄉間處統統啥好待的!
淳安一個嬰兒,裹在繈褓裡,冇飯吃冇水喝,乃至能夠還蒙受了風雪……
有一個被賣去給老男人做妾;
她喜好讀書,母親和姐姐就湊錢買書讓她讀;
隻要淳安一回家,等著她的就是給老男人做第十八個妾的悲慘運氣。
她訂過三次婚,三個夫君都歸天了;
另一個則是扔在廁所裡,滅頂了。
有有一個特彆標緻的,被她賣去了倡寮。
這死丫頭如何得知?
實際上,胖女人又收了老男人一大筆錢——
“再不來敢了!
淳安早在她胡說八道的時候,調取了原主的深度影象。
她已經收了“貴婿”一大筆錢;
她喜好大紅的衣裳,家裡買不起,母親和姐姐們一人給她縫了一件;
而是白花花的銀子,和四進四出的大院子!
“你若走了再來,如何辦?”淳安冷冷地問道。
這四個姐妹,現在都死了;
“生而未養,斷指可還。”淳安嘲笑著,抽出一把剁骨刀。
淳安將瓜子殼吐到胖女人的臉上,一臉鄙夷道:“告我們?
淳安隻是反覆了她做過的事,便讓她抖如糠篩。
淳安挑選檢察了親生姐妹的下落。
“友情提示:
兩個姐姐也很喜好這個冇有血緣乾係的小mm;
當時才十九歲的伏氏,將她抱起,滿臉心疼:
“我還要討公道呢!
她還看到,淳安逆流而下,漂到八仙村;
胖女人靠賣女兒的錢,過上了富得流油的餬口;
除了死鬼丈夫冇人曉得。
“哎喲貴婿我跟你說,這回的閨女更年青、更標緻、更嫩!”。
伏氏狠心把肚裡的孩子打掉,挑選了淳安——
冇多久,又傳來那女人整治惡霸的動靜。
“再被丟棄,就太不幸了……”
“你們拿甚麼來賠償我家的喪失?”許是聽到“錢”字,胖女人竟然規複一些明智。
隻要淳安上了花轎,她還能再收一大筆錢,和一座大宅!
她估計,這婆娘能夠拿女兒去換聘禮了。
竟然活了下來。
她看到,淳安一出世,這本來還不算胖的胖女人,就啐了一口,痛罵道:
母親說:“不想嫁就不嫁,家裡養你一輩子。”
“看淳安瘦成如許,個子又不高,冇捨得給孩子吃啥好東西吧?
“可惜啊……
她平時能看到的,是原主生前能記著、能回想出來的影象;
“我剛說了,你若跟我歸去,我給她十六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