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七零年代女知青(1)[第2頁/共2頁]
最後紀千源在相處中,愛上了原主,原主在紀家的日子也越來越好過,小姑子嫁出去後,婆婆更不是她的敵手,因為原主會裝不幸,給紀千源吹耳邊風,婆婆王蘭罵罵咧咧,說原主是狐狸精,把兒子勾的不要她這個老母親了。
再厥後,打算經濟,紀千源下海經商,買賣越做越大,成了大企業家,將原主寵上了天,反倒是江寶珠,兩口兒下崗,丈夫還染上打賭,對她和孩子非打即罵,日子過得非常淒苦,三十歲最有,看著就跟四五十歲一樣,而原主則跟二十歲小女人一樣水嫩。
因而紀千源就記恨上了原主,娶了她後,對她冷酷不已,紀千源的mm和媽媽也經常磋磨原主,原主曉得大隊長女兒喜好紀千源,大隊長分歧意,沈冰清卻尋死覓活要嫁給他,她等因而幫大隊長處理了大費事,以是原主去找大隊長,表示本身想換工種,因而大隊長就讓她去看堆棧了。
原主爺爺奶奶非常的科學,在原主媽媽懷林寶珠的時候,原主爺爺就生了沉痾,導致原主奶奶非常討厭兒媳婦肚子裡阿誰孩子,還去找了算命的,算命的說肚子裡阿誰孩子,還會克家裡長輩,必須放到內裡養到十六歲以後才氣接返來。
江雪瑜保持著跪地的姿式冇有動,開端領受原主的影象。
原主沉默寡言,腦筋卻好使,剛來一個月的時候,實在受不了每日下地掙工分的苦活,加上長得又都雅,經常被本地百姓騷擾,她便想了個彆例,選中了隊裡一身腱子肉的糙漢紀千源,用心設想了一出落水被紀千源救下,然後渾身濕漉漉的抱著紀千源,被彆人看到,以本身丟了明淨為由,賴上了紀千源。
最後江寶珠還被丈夫給打死了,誰知她卻重生了,重生在原主乞假回家過年,成果得知本身不是江家人,心灰意冷回了紅星大隊的時候。
江寶珠過完年立馬清算東西下鄉了,她表示,支撐國度上山下鄉活動,在所不辭!
不管是爸媽,還是奶奶,都對阿誰女孩密切不已,底子冇有對她的冷酷,她第一次曉得,當人女兒,是能夠撒嬌能夠抱著爸爸的手說哥哥欺負她的。
原主心灰意冷,就如許成了孤兒,在酷寒的冬夜流落在外,以後頂著北風,買了票回了紅星大隊,歸去後又遭了婆婆和小姑子擠兌,她此次不忍了,懟了歸去,氣得她婆婆王蘭破口痛罵,小姑子紀霞還對她脫手,原主便跟紀霞扭打在一起,最後她婆婆摔了一跤,紀霞被她抓破了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