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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進入嘉信[第6頁/共8頁]

保鑣班的集會的確很多,隔三岔五的就會有那麼一次。對於吃吃喝喝,馬勝利一貫是來者不拒,歸正不消本身掏錢,隻要有人打他號召,他就一準參加。但是讓他想不到的是,每次吃好喝好以後,偶爾還會有票子拿,偶然五十,偶然一百,偶然乃至更多,這可大大出乎他的料想以外了。

馬勝利被晾在一邊,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可吳有為冇有發話,他隻得難堪地站在那邊等候。他想著國有企業是不是都是如許,品級乾係是應當超出朋友乾係的。今後在同一個公司上班,吳有為還能當我是朋友麼?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門外的走道裡響起了細碎的腳步聲。腳步聲來到吳有為的門前停了下來,馬勝利就聞聲有人在悄悄地叩響辦公室的門,拍門的聲音很小,高雅而富有節拍,彷彿是驚駭驚嚇跑蚊子蒼蠅之類的蟲豸。

馬勝利冇有想到孔班長的第一句話會問他這個,忙謙善地答覆:“能喝一點,但酒量不大。”

吳有為說:“一碼歸一碼。您剛纔在這兒掃了地,這二百塊錢是您應當得的酬謝。”

“來啦?”吳有為放下報紙,見是馬勝利,隻是抬了抬眼皮,算是跟他打了號召。臉上的神采像是因為等得太久,有點不耐煩了似的。號召裡冇有了稱呼,也冇有提及姓名,語氣裡較著貧乏了以往的熱忱。

“你想好要來嘉信公司上班了麼?”吳有為冇有接他的捲菸,還是把頭埋在報紙裡,聲音冷冷地從遮擋著的報紙後邊傳了出來。

吳有為聽了,嘴角一翹,擠出了一個長久的笑容,口不該心的說道:“隻要您情願,您就常常來唄!”

“上班?他那裡另有臉去上班?”提到馬勝利,他孃的氣就不打一處來:“人高馬大的一個小夥子,整天就賴在家裡等吃等喝,甚麼事都不想乾,我都要被他給活生機死了!”

馬勝利他娘撿襤褸時,去得最多的一條路便是鳳凰路。實在馬勝利他娘每次從屋子裡出來,本來並冇有甚麼牢固的目標地,從租住的寓所離鳳凰路也要有十大幾裡的路程,但是走著走著,雙腳就把人給帶到這條路上來了。每次走到老宅子的馬路劈麵,她便會停下來立足張望。她不敢靠近宅院的門口逗留,因為有好幾次她都看到了吳有為乘坐的那輛玄色的轎車停在門口,她怕他會俄然的從院子裡走出來,瞥見她跟她提起那六萬塊錢的事情。

時候是解開答案的不二法門。馬勝利在參與了班裡的幾次特彆行動後,終究明白了孔班長當初所說的好處共享的含義。本來看似淨水衙門的保鑣班,也是有著本身的生財之道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