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三章 公允[第1頁/共2頁]
但蕭木思慮以後,發明很難找到證據能夠證明這兩個寺人向那紅女小紅索要過賄賂,畢竟宮女小紅冇有錢,最後並冇有給他們賄賂,以是在被抓了起來,如許的話,就冇有無證――因為賄賂的究竟並冇有構成。彆的一點,蕭木用腳也能想到,那兩個寺人在索要賄賂的時候當然不成能是大張旗鼓地停止,必定是悄悄地向宮女小紅停止的表示,以是想要找到相乾在場的人證,一樣也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
因為單憑肉眼察看便能夠證明這個巫蠱底子就是一個布娃娃之類的東西,以是宮女小紅是無罪的,這一點很輕易肯定,從那兩個寺人說話的口氣當中也一樣能夠聽得出來,他們兩個已經不再敢把這個布偶叫做巫蠱,而是用“這個東西”來代替了,這申明即便是發明這個東西的他們本人也不再對峙宮女小紅是有罪的了――他們也是曉得察言觀色的,見皇上和皇後孃娘全都對這個布偶不覺得意以後,他們當然不敢再堅稱這就是巫蠱,畢竟現在他們本身都有點本身難保的意義,這個時候拂逆了皇上的意義當然死得更快。
宮女小紅是否有罪的題目很好判定,現在首要難以肯定的事情就是姓李和姓趙的兩個寺人到底有冇有向這個宮女小紅索要過賄賂。這在蕭木看來的確是冇有體例判定,畢竟兩個寺人不但冇有主動交代他們索要了賄賂,並且對於此事還是死力地辯白,否定著宮女小紅對他們索要了賄賂的控告。
有道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對於蕭木這個大明的皇上來講,此次的“巫蠱事件”就是一個純粹的家務事,被抓到控告“施用巫蠱”的宮女小紅,和抓人的兩個寺人提及來全都能夠算作蕭木這個皇上的“家庭成員”,隻不過蕭木的這個家――也就是全部皇城的範圍實在是有些龐大,大抵有幾萬人的模樣。
當然了,實際上這類皇宮當中一個宮女和兩個寺人之間的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不管蕭木這個皇上如何措置都不會有人說三道四,也底子不會影響到崇禎天子在後代的名聲。畢竟如果這麼一點芝麻大的小事都要記錄的話,那大明的史官早就累死了,大明已經建國二百多年,曆經了十幾個天子,都遵循這類體例記錄的話,他們的實錄豈不是要堆成山,用卡車都裝不下了,要動用火車皮才行?
並且另有一點,至於蕭木心中擔憂的彆人會覺得“本身是看阿誰宮女長得都雅以是纔信賴了她的話”,如許的事情倒還真的不是冇有事理。固然大明朝的原著住民不會有如許“大逆不道”的設法,但畢竟另有那麼一個異類坐在本身身邊呢,這小我當然就是林檎。蕭木能夠百分百地必定,如果本身在冇有充分證據的環境下就診了這兩個寺人的罪,時候必定會遭到林檎的嘲笑,說本身是被那宮女楚楚不幸的模樣給利誘了――不管是開打趣也好,還是真的也好,林檎必定會說的。
更何況蕭木此次本來的目標是想要見地一下當代的“巫蠱”是甚麼模樣的,現在巫蠱冇有見到,蕭木對於其他的事情也就冇有甚麼太激烈的興趣了。
以是對於這兩個寺人到底有冇有索要賄賂這件事情,蕭木不籌算立即做出訊斷,而是決定再持續清查一下,如許不但能夠找到充分的證據,並且還很有能夠挖出他們之前乾過的活動。如許措置,必定不會有人會以為本身辦事不公,對於崇禎天子的名聲也不會有任何不好的影響――還是那句話,就算蕭木不這麼做,也不會有甚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