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九章 雷霆震怒[第1頁/共4頁]
真正令人震驚的,是那句“其他人等,一概出旗為民”。
再想一想他隻還吊著的那條傷臂――
幾近每一個親貴,都或委宛、或直白的表示:愛莫能助。
買斷旗齡、開荒東北的旗人,積累迄今,已有十數萬之眾,遠過三萬之數,不過,“買斷旗齡”和“出旗為民”,不儘是同一個觀點。
矯詔反叛,醇王是正犯,神機營是從犯,正犯尚不決刑、從犯便已處刑的景象,是很少見的,則接下來,必然會儘快肯定醇王的罪名和科罰,不會再遲延了。
……
一個是醇王的運氣。
冇有幾小我,當真想過,本身不在王府井大校場露頭,到底違了哪個“法”?旨意還是軍令?
“既然有人不知改過,怙惡不悛,朝廷就不能不清理流派,以免養癰遺患!本日未奉詔參加者,黃帶子者,改用紅帶子,紅帶子者,黜出玉牒――非論宗室、覺羅,皆交宗人府議罪、禁閉、問刑!”
不過,震驚歸震驚,文祥擔憂的“天塌地陷”,卻並冇有呈現。
有人說,冇有甚麼可奇特的呀,宗室、覺羅,“與國同戚”,就算斧鉞加頸,也得甘受不辭,因而,陰差陽錯,反倒讓他們逃過了一劫。
頓了一頓,“就算‘複燃’,不過一星半點的‘鬼火’,何懼之有?不能因為將來的一點隱憂,就亂了眼下的方寸!還是那句話,該辦端莊事了!”
絕大多數人的眼裡,黜神機營“出旗為民”,是“上頭”對醇王權勢的斬草除根,本質上,還是“鬨家務”。
“某些人”,天然是指“怙惡不悛”的“承平湖餘孽”,造作謊言,興風作浪,以求不逞,不就是這班人嗎?
不過,這不算是人們存眷的重點,這個點兒上,人們存眷的重點,主如果以下兩個:
冇有幾小我想到,朝廷的旗民之分、滿漢之彆的政策,已經開端產生根賦性的竄改。
一眾“神差”,瞠目結舌,魂飛魄散,復甦過來以後,當即簇擁入城,四周馳驅,哭爹喊娘。
待到“結果”出來――竟是“出旗為民”!
“天恩浩大,不忍遽行誅戮,這個懲罰,已經是最大的恩情了,如果有人仍然不知好歹,上跳下竄,肇事不已,就彆怪朝廷不客氣了!自有斧鉞刀俎為爾而設!”
至於結果何如,更是糊裡胡塗了。
一片沸反盈天當中,也有人微覺迷惑:如何神機營內裡的宗室、覺羅,根基上冇有人逃出城去?
來人哭笑不得:外臣?我,我還算是“臣”嗎……
*(未完待續。)
哎喲喂,這個……冤呀!
唉,旨意中的“怙惡不悛”,不算是冤枉人呀!
逃出城去的前“神差”們,很快便曉得本身已被“出旗為民”了。
“如有報酬這班辣雞上疏討情,說的好聽點兒,叫做糊裡胡塗,養虺成蛇;說的不好聽,就是沆瀣一氣,其心實不成問!有這個籌算的,本身衡量著辦吧!”
這兩天的謠諑紛傳、甚囂塵上,亦非常可疑――甚麼“箭如雨下”、“鐵騎衝殺”、“大炮轟擊”、“捉對決鬥”、“俄羅斯輪盤賭”、“十一抽殺律”……較著都是為了打單神機營,教唆他們和朝廷的乾係嘛!
神機營的旗人,絕大多數,但是滿人。
莊親王的態度,算是頗具代表性:
彆的,也實在怪不得“上頭”雷霆大怒――神機營實在是太不像話了!抗旨不遵,方命不遵,聖諭、軍令,抗了個遍,話柄被人抓得緊緊的,就算故意為其討情,又該從那裡下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