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心障[第1頁/共2頁]
瑞常並非恭王的嫡派。肅彆扭權,瑞常頗受打壓。辛酉政變的時候,瑞常就站到了恭王這一邊。兩宮垂簾,恭王當國,瑞常複起,被派了九門提督的要差。恭王的這個安排,首要還不是嘉獎瑞常“站對了隊”,而是為了皋牢蒙旗——瑞常是蒙古鑲紅旗人。
“這一層,如果你一時冇有想明白,做出一些無謂的行動,小事整成了大事。可就劃不來了。”
恭王老是說,曹毓瑛“冇有說過不該說的話,也冇有做過不該做的事”,或者,“琢如素有抱負,他隻是想做事情,談不上倒向哪邊”,等等。
更首要的是,瑞常本來就不是鋒芒畢露之人,升了協辦大學士以後,脾氣更加內斂,平素謹慎翼翼的,一副誰也不獲咎的模樣。也是,他的年紀並不算太大,隻要謹慎不出錯,殿閣大學士出缺,天然由他這個協辦大學士補上。既然熬啊熬啊就能熬到位極人臣,何必冒偌大風險,參與風高浪急的政爭?
寶鋆早就認定,曹毓瑛已經站到了關卓凡的那邊,最起碼,一條腿已經邁疇昔了。還把曹琢如當作“恭係”的乾將,未免一廂甘心,自欺欺人。這個觀點,他或明或暗的,向恭王提過不止一次,但每一次,恭王都顯得不覺得然。
而伯王,眾所周知,和關卓凡走得很近。伯、關的乾係,遠比伯、恭的乾係要來得密切。
瑞常固然現已做到了協辦大學士,但在京的蒙員中,他實在算不得魁首。蒙員的魁首另有其人——文的是倭仁,武的是伯王。
恭王的意義是,“會辦五大臣”當中,麟昌屍位素餐。能夠忽視;其他四人,有三位都是“本身人”——閻敬銘是關卓凡的人不假。但是以三對一,何勞你寶佩蘅憂之深也?
真正靠譜的,隻要方鼎銳。可方恰好是“會辦五大臣”當中,位份最低的一個。另有,這個方劑穎,和關卓凡處得也不壞!
想到這兒,寶鋆不由長長地歎了一口氣。
對恭王的這個觀點,寶鋆卻大不覺得然。
關卓凡推行的政策,有很多必定是倭仁不覺得然的,但他很少表示明白的反對,根基上都是保持著沉默。
所謂“公罪”,是指員吏在公事上措置失措。與小我操行有汙的“私罪”分歧,“公罪”按例準予“抵消”。就是說,如果得過“加級”的嘉獎,功過相抵,就不必升級。像寶鋆如許的一品大員,必然有過多次的“加級”嘉獎,如果隻是“升級調用”,隻要不是降得太狠,對他幾近就冇有甚麼本色性的影響。
寶鋆身子今後一仰,靠在椅背上,臉上已經換了嬉笑的神采,說道:“六爺,那你說我的‘本心’是甚麼?莫非是想殺人滅口、耗費證據?”
頓了一頓,說道:“你聽我說,‘不枉法’,就是‘公罪’,‘交部議處’,不過擬一個‘失策’,處罰亦不過‘降一級調用’,了不起‘降二級’,多大點兒事?”
恭王微微一笑,說道:“本來你能這麼想是最好的——但是,我怕這不是你的本心。”
寶鋆嘻嘻一笑。說道:“六爺。你的美意,我能不明白嗎?但是,如果我收了錢呢?受了賄,就算‘不枉法’,也不能說是‘公罪’吧?”
除了嚴峻思疑曹毓瑛對恭王的虔誠度外,寶鋆自個兒,對曹毓瑛也是故意結的。
恭王緩緩說道:“這個案子,頂多查到黃芳基那兒,不會再往上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