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李鴻章的不安[第1頁/共3頁]
因而李瀚章親身饋送,前呼後擁,安車蒲輪,先將母親送到了九江。輪船招商局漢口分局,專門派了一艘輪船,安插得非常精潔溫馨,在九江候著,李老太太和大兒子分了手,上了船,一起舒舒暢服地到了武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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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的口氣,極其峻厲,詳細的措置,則更甚了:在旗女子有纏足者,指定日期“放足”,過期不可,一,父兄有官職者一概免官;二,非論官民,舉家出旗;同治五年後出世之在旗女子,若不遵禁令,偷偷纏足,一經發明,一例辦理,即:父兄有職者免官;非論官民,舉家出旗。
*(未完待續。。)
聽到這句話的,可不止李鴻章一小我。在中間服侍的藩司、臬司。武昌府、縣,總督府的幕僚,另有一眾轎伕,都聽到了,大夥兒憋足了氣,纔沒有笑出聲來,有的人的肚子都憋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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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小預報:小小發作下,明、後兩天,即6月23日、6月24日,兩更。
康熙三年的法規,冇有要求“放足”,冇有不由分辯的“免官”,更冇有威脅“舉家出旗”。
“俟異日該督進京陛見”――呃,“進京陛見”這回事,可不是我一小我能決定的,誰曉得猴年馬月才氣成行?以是,這個答覆,對本身奏請的事項,等因而婉拒了,起碼也是“暫緩辦理”,不過是給本身留了麵子,不明說罷了。
本來,李鴻章以為,本身的這個條陳,為朝廷新開一大財路,是件大大的功德,且和朝廷當家人做事情的思路,也是一脈相承的,是以必蒙允準。
貳內心正在不安閒,忍不住說了句:“娘,你把腳往回收一收。”
如是,本身又該秉承一個甚麼樣的態度?
李鴻章心中大為不安:莫非本身的簾眷已衰?還是甚麼處所,不謹慎忤了當國者的意,本身都懵然不知?
這幾天,李鴻章訪問部屬,延會來賓,氣度雍容,一如其舊,但內裡,卻很有點心境不寧。
以後,朝廷多次禁令,不準女子纏足。
但是,這一次,彷彿有些不平常的處所。
但是,法規固然峻厲,卻得不到當真的履行。漢人士紳,更是明裡暗裡,一邊倒地反對。
因而,“纏足自此馳”。
入關後,順治二年,朝廷正式下詔,不分旗、漢,嚴禁女子纏足。
李鴻章以為,漢口的竹木稅,若“實在清算”,實在是一年上百萬兩白銀的大進項。他大誌勃勃,做了詳確的調研,擬了周到的打算,然後上奏,請在漢口設“竹木新關”,抽厘收稅。
預則立,不預則廢,最好還是通前徹後的想清楚,預為之計。
此中,以康熙三年詔定法規最為峻厲:康熙元年之前出世女子,纏足不再究查,元年今後生女,嚴禁纏足。違者,其父有官職者交吏、兵二部措置,係布衣則交刑部,痛責四十大板,處十年流刑。家主有失策者,枷號一月,責四十板;官員失策者,交部議處。
嘴巴長在人家身上,李鴻章無可何如。他恰是東風對勁的時候,出了這麼個笑話,饒他城府再深,涵養再好,也不由非常懊喪。
就是說,接下來,有冇有能夠,由旗而漢,像順治二年、康熙三年那樣,再次“不分畛域”,製止纏足?
湖北藩司以下,李鴻章率滿城文武,到船埠跪接老母,場麵極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