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八八章 告萬國書[第1頁/共3頁]
也不至於覺得,巴黎還會拿甚麼“最後通牒”,持續跟他打哈哈吧?
下值以後,幾位雄師機——偶然候,也會加上1、兩位彆的重臣——湊在一起,商討國事,亦平常之事,不過,第一,從冇有晚到戌正時分的;第二,地點都是在軍機工頭的家裡——之前是鳳翔衚衕,現在是朝內北小街,從冇有宮門下鑰以後,再重聚於軍機處的。
彼時,宮門下鑰已過了兩個半時候,非論宮裡、宮外,都過了上床睡覺的點兒,此時外臣入宮集會,前所未有,獨一一次例外,就是替穆宗“叩喜”那一次,不過,那一次,隻是親貴重臣奉詔夤夜入宮,“叩喜”以後,大夥兒呼應軒親王的建議,出宮以後,至朝內北小街後花圃芙蓉榭“略坐”——座中論及的,固然是天字第一號的大事情,但究其竟,並不算真正的“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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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仁,我之義,至矣!儘矣!
之前的中國當局,確如《告萬國書》所說的,模糊給人一種“保持中法和好之大局”、不輕言分裂、能不大打就不大打的印象,如何,一個“基隆事件”出來,就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
同時,專門張貼佈告,曉諭所屬商民人等,於各國船隻,務必一視同仁,公允貨賣,不得居奇刁難,致乾拿究。
我何能再目法蘭西為文明國度?
法人以“遊曆”名義,一再強闖我軍事禁區,衝犯我之軍法,我亦以大局為重,好言相勸,一再優容,並未按章予以拿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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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境內,既然冇有合適的目標,那麼,就隻能在越南挑選抨擊的工具了。
那麼,這個決計,是來自於已經做好了大打的籌辦呢?還是僅僅因為“基隆事件”太卑劣了,忍無可忍,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來了份《告萬國書》?
“基隆事件”的後果結果,由基隆而淡水,由淡水而福州,由福州而北京,一起電傳,當晚十點鐘擺佈的時候,送進了宮裡。
第三,“升龍事件”以後,我以法方既受經驗,當力贖前愆,今後嚴守分際,故此不覺得甚,既未將“升龍事件”大事襯著,更未要求法方補償軍費,以存法方顏麵,以乞降好大局。
在仆人家吃飽喝足,即打砸燒殺,不顧而去,天底下竟有這等惡客?此雖蠻野蠻人亦斷不肯為之舉,竟出自法蘭西甲士之手?
故此昭告萬國,並警告法蘭西國:基隆之怨,吾其必修!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勿謂言之不預!
如果中國人說話算數,那麼,他們會從那裡動手呢?
則文、曹、許、郭、錢五位尚未入宮,集會尚未正式停止,便已向外界通報出一個極其激烈的信號——是次集會,大非平常!
《壬戌和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越南對法開放之河域,不含紅河,然法方視《壬戌和約》如無物,以“科學考查”之名義,強行突入紅河,一向溯至升龍上遊之越池,視越方權力如無物;越方本應理直氣壯,以武力擯除,唯力量不及,隻能忍氣吞聲。
看到中國當局的《告萬國書》,博羅內很蒙圈兒了一陣子。
法國在中國的軍事存在,主如果停靠於天津、上海、廣州三地的兵艦,但是,這些兵艦——包含“基隆事件”中的“班師號”、“梭尼號”——都已南下越南了,剩下的,隻要公使館、領事館的少量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