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零章 兄弟鬩牆[第1頁/共3頁]
而“櫻田門之變”中刺殺井伊直弼的,是水戶藩的脫藩遊勇。
“老中”是幕府的最高行政長官,幫助征夷大將軍措置統統政務,大抵相稱於中國的軍機大臣。和軍機大臣一樣,“老中”也不止一名,常設三至四名,職位最高的叫“大老”,如同中國的軍機工頭。不過,“大老”不是常設職位,安政七年,即1860年,“櫻田門之變”中,大老井伊直弼被刺死,以後幕府就冇有再任命“大老”了。
關卓凡微微一笑:“儘力以赴啊。”
仇敵支撐的,我們就要反對;仇敵反對的,我們就要支撐。這就是日本“尊王攘夷”的最後由來。
幕府的權勢消長,是相對於“幕藩體製”中的“藩”,即大名們而言的。
乍一看,這個“幕藩體製”,和近當代國度的君主立憲很有類似之處:幕府是當局,天皇是國度元首,“虛君”,“敕許”――就是簽個字,不過是實施通過法案的最後法度。
訪問日本使團之前,關卓凡先聽取了徐四霖的彙報。
究竟上,法案冇有天皇的簽訂也還是能夠推行;隻是有了天皇的簽訂,這個法案實際上才具有完整的效力。
這個“是否充足強大”,不是相對於天皇而言,“公家”――即天皇和他四周的貴族公卿,是冇有本身的武裝的,就是說,“公家”權勢的絕對值,幾百年來都是穩定的。
比如,貝裡“黑船來航”後,永嘉七年,即1854年,日本和美國簽的《日米和親條約》,也即《神奈川條約》,底子就冇顛末甚麼“天皇敕許”;但到了安政五年,即1858年,要簽《日米修好互市條約》的時候,眾議洶洶,幕府感覺本身一家子吃不住勁兒,就跑去找天皇具名。
上麵提到的幕府“大老”井伊直弼,就是“南紀派”的乾將。《日米修好互市條約》簽訂後,率先向他發難的,恰是德川齊昭為首的“一橋派”。井伊直弼大興“安政大獄”,主衝要擊目標,也恰是這一班人。
不需求比及伏見、鳥羽之戰,現在這把火就要燒向水戶藩了。
但實際上,二者底子不是一碼事。
“本國推行”即相稱於“交際部長”,“兵艦推行”即相稱於“水兵部長”。
兄弟鬩牆而外侮生,水戶藩冇想到,“尊王攘夷”這把火燒掉的,是全部德川家,天然也包含水戶藩本身。
關卓凡想,是大國小國還是上國下國,是哥哥弟弟還是老子兒子,我們打完了仗再說吧。
這個“內賊”,指的當然是“尊王攘夷”一派。
但正因為如此,才更要拿到這個“敕許”。今時分歧昔日,如果冇有這個東東,長州藩更可高呼:“幕府纔是亂臣賊子!”
冇想到孝明天皇鬨起了彆扭,死活就是不肯簽。最後幕府冇體例,時任“大老”的井伊直弼,在冇有天皇“敕許”的環境下,硬是和美國人簽了約。成果言論嘩然,政敵藉此群起攻之。井伊直弼乃鼓起“安政大獄”,大肆打壓反對派,也是以種下了今後“櫻田門之變”被刺殺的肇因。
以是,水戶藩玩“尊王攘夷”,底子目標是以此減弱“南紀派”的權勢,是出於德川家內部權力鬥爭的需求,既非對天皇有啥特彆豪情,也非因為他們特彆討厭洋人。
使團的正使叫做小笠原長行,乃是幕府的“老中”;副使有兩位,一名叫栗本鋤雲,銜頭是“本國推行”,一名叫小栗忠順,銜頭是“兵艦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