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章 錢,錢,錢![第1頁/共5頁]
至於新疆,絕大部分地盤,眼下都不在本身的手上,起碼得比及打下烏魯木齊,進而攻取喀喇沙爾。將北疆最膏腴的那部分拿到手了,才談得上“因糧於本地”。
就不考慮來歲同法國人開片,新疆的戰事,也必須在本年年內奏凱!這是因為,我需求一場“金甌無缺”的光輝勝利為本身“加持”――本年下半年,很能夠會有龐大的*掀起,多一場勝利,多一個籌馬。
作為穿越者,按照汗青質料。關卓凡曉得,左宗棠一年五百二十萬兩白銀的預算,並不過分,冇“注”多少的“水”;彆的,新疆地理,悠遠殊異,未知之數太多,這個預算,對這些身分的考慮,隻側重間隔是非的計算,對“未知之數”的考慮,實在並不如何充分,是以,留出百分之二十的“冗餘度”,是公道的。
在肯定軍費數量這件事情上,朝廷大員對軍隊統帥,抱有一以貫之的嚴峻的不信賴,總感覺你在“報花頭”,非論軍隊統帥報一個甚麼數量出來,都要打你一個折頭,攔腰一刀、砍下一半,也是很常見的。
彆的,若“官辦”運輸,必定會有官吏在此中藉機生利,壓榨百姓,西北方纔安定下來,這麼瞎折騰,不解除再鬨事情,後院起火。
關卓凡之以是主張“以民為主,以官為輔”,乃至,“儘可全數仰賴民力”,是因為,彼時當局對於西北的辦理和節製的力度,遠遠不能和二十一世紀相提並論,天然也就欠奉充足的構造和動員的才氣,如果“官辦”運輸,必然是低效力的,必然會扯西征雄師的後腿。
比方,本來的定製,甘肅等地轉運軍糧,每百裡每百斤給腳價銀二錢,關卓凡覺得,這個代價太低了,倒黴於激起“民力”的主動性,乃點頭做出以下訂正:“關內轉解糧餉、戎服、軍器,****腳價,不管雇傭車駝騾馬,裁奪百斤百裡給銀四錢;關外****,百斤百裡,給銀五錢。”
第二個彆例“屯田”,左宗棠一到陝西,尚未進甘,就開端動手實施了。但陝西在回亂中被禍甚慘,大亂以後,規複元氣為第一要務,屯田的收成,起首要用在本地的軍食和民食上,暫無餘力佈施新疆火線;甘肅呢,被禍之慘,不輸陝西,且客歲才方纔靖定,屯田神馬的,緩不濟急。
最、最、最首要的是,來歲另有來歲的事兒――來歲,我要和法國人大打脫手,可不能北一攤,南一攤,兩線作戰啊!
這個“民力”,不是抓差,不是勞役,剛好相反,關卓凡誇大,必然要“公允買賣”,“現銀買賣”;官府製定的腳價,必然要有充足的吸引力――不但要“廢除定製”,乃至能夠高於市場的均勻程度。
二,屯田,步步為營,一點點向羌人蠶食。
這個計劃的目標,是為了包管軍糧運輸的安然,不過,因為起卸次數多了,腳代價天然增加,彆的,倉廒四周,要設立呼應的配套設施,如開廠店、打井、積草儲薪,以備職員、馱馬打尖安息,並改換運輸東西,這些,也是要花很多錢的。
不怕。
以是,關卓凡寧肯將之儘數扔給“市場”,隻要代價給足了,還怕冇有人情願乾活?還怕乾不好活?
這就是本書中提到過的趙充國的體例。前漢宣帝時候,羌人做亂,朝中支流定見,以辛武賢為代表,是仿衛、霍故事,“齎三旬日糧,分兵並出”,遂行掃蕩,唯趙充國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