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宗萬曆 上篇譯文[第3頁/共8頁]
■萬曆十九年(1591)春正月,緬甸攻占永昌、騰越。
■萬曆十八年(159o)春正月月朔,朱翊鈞召見大學士申時行等人於毓德宮,並引皇宗子前來相見。
夏蒲月十九日,祭奠地於北郊。
十一月十六日,餘有丁死去。
十一月十一日,朱翊鈞在都城南郊祭天。
夏蒲月十六日,祭奠地於北郊。
六月十四日,朱翊鈞詔令天下各地每年夏季審判犯人,對輕犯之類予以弛刑和開釋,以兩京為例。二旬日,倭使小西飛樸拙要求投降。
六月初六,以雲南用兵為由,免除稅糧及拖欠賦役。
這一年,有烏斯藏前來朝貢。
■萬曆七年(1579)春正月二十二日,朱翊鈞下詔摧毀天下書院。
秋八月十一日,京師地動。
三月初二,杭州生兵變,巡撫吳善言被抓。初九,兵部侍郎張佳胤巡撫浙江討伐叛軍,繼而予以安定。十八日,泰寧衛部長把亥進犯義州,李成梁將其擊敗。二十一日,倭寇侵犯溫州。
秋八月十三日,將張居正之罪張榜公佈於天下,並將其家眷戍邊。
八月初三,朱翊鈞以頻蕃殖災害為由,命各撫、按官員力懲贓官,清理冤案,減免賦稅,施助撫卹百姓。
六月十五日,施助承天、漢陽、鄖陽、襄陽災害。
秋七月初四,免除山東受災之地的夏糧賦稅。十九日,製定考查邊陲官員政績的體例。
冬十月初十,施助臨洮蒙受戰亂的軍隊和百姓。
玄月初六,施助荊州、承天及濟南災害。初九,四川都掌蠻被安定。二十六日,中斷行刑。
十一月月朔,有日蝕。
六月初十,禁令廷臣豪侈。當月,京師連降大雨,朝廷施助撫卹窮戶百姓。
秋八月十一日,禮部侍郎張四維被升為禮部尚書兼任東閣大學士,參與秘密事件。十二日,黃河在高郵、碭山決口。二十三日,朝廷免除淮、揚、鳳、徐等生水患之地的田租。
夏四月二十二日,朱翊鈞詔諭百官行久任之法。
六月初九,免京畿受災地區的夏糧賦稅。十四日,青海部長火落赤進犯洮州,副總兵李聯芳敗北死去。十五日,變動宗藩先例,對無冊封者聽其自便。
玄月十三日,事奉兩宮皇太後到天壽山拜見皇陵。十六日,製作壽宮。二十一日,返回宮中。
■萬曆二十年(1592)春正月二十六日,給事中孟養浩建議立太子,被施杖刑於闕下,並被削除官籍。
■萬曆二十二年(1594)春正月二旬日,朱翊鈞詔示天下:各省災害頻繁,尤以山東、河南、徐、淮為甚,盜賊四起,官吏玩忽職守,朝廷詔令不可,自今今後,要以安民除盜之政績來決定奪職和升遷撫按官員。
三月十八日,賜賚孫繼皋等人進士落第以及其他分歧的出身。
冬十月十二日,蘇、鬆大水,朝廷采納了免賦和施助的辦法。
秋七月二旬日,朱翊鈞警告廷臣:因國事紛繁,使得大臣爭相要求去官回籍,今後有肆行誹謗的人要從重定罪。
秋八月初八,黃河又在崔鎮決口。閏八月月朔,日蝕,因陰雲而未見。
夏四月月朔,朱翊鈞告諭禮部,要倡導百姓及時耕作農桑,不要遊手好閒。初七,寧夏土軍馬景殛斃參將許汝繼,巡撫都禦史晉應槐領兵對其討伐並誅殺了他。十三日,因為久旱不雨,號令百官修身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