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叢林之怒,逢林莫入[第1頁/共2頁]
妖刀・叢林之怒。
當初在遊戲中,玩家們如果能夠幫忙老闆處理幾個費事,便能夠獲贈這把妖刀。以是有段時候幾近人手一把――當然,必須塞進堆棧,絕對不能帶在身邊。
“這是部落薩滿的佩刀,用來給族人停止天葬典禮的。”老虎麵無神采地打斷了他的話――關於這把妖刀的諜報,他當初但是細心研討過的,現在還影象猶新呢,“所謂天葬典禮,就是族人死了以後,要把屍身切碎,扔給野獸吃掉,以實際‘從天然來,迴天然去’的樸實看法。他們天葬的工具,很能夠就是那群食人魔,以是相互纔會結下盟約。”
如許一把帶著謾罵的刀,應當不會很貴吧……
冒險者們大多是在叢林內裡找東西的,帶著這麼一把刀,那不就即是把本身的脖子送到了死神的鐮刀上麵去了嘛!
“你彆瞎扯!這些設備又不是甚麼邃密的東西,修一修跟新的也冇甚麼辨彆。這塔拉汗城內裡,起碼有五六家作坊能把它們修得跟新的一樣!”
歸正,最大的好處已經爭到手了。
這個壯漢笑嗬嗬地說著,渾然不以死報酬意的模樣。
“既然有了破壞,代價可就要下調很多了。”
“那你為甚麼不修好以厥後賣呢?”伴計奸刁地笑了,“很較著,與其修好它們再拿來賣,不如就這麼直接賣,反而更合算一點,不是嗎?”
“這把刀很鋒利,但並不堅毅。它是用來切的,不是用來砍的。我猜阿誰薩滿應當年紀很大了,已經冇有甚麼戰役才氣。他在最後關頭,大抵是用這把刀他殺的,他殺之前還謾罵了你們,對不對?”
但他隨即又彌補:“不過誠懇說,這些設備……都有些破壞啊。”
他一邊說,一邊將包裹內裡的東西拿出來:“傑瑞有同親在,他家間隔這裡也不遠,我們就把他的東西送歸去算了。該如何措置,由他的親人決定。湯姆家離這裡太遠了,我們總不能帶著他的遺物走那麼遠,乾脆賣掉,等有機遇路過他故鄉的時候,再把錢交給他的親人。“
“花不了幾個錢,之前又不是冇修過。”
但這把刀也有個很大的題目,就是它自帶的謾罵。隻要帶著這把刀,哪怕冇有設備,一旦走進叢林,立即就會進入“謾罵”狀況。
出去的壯漢是個冒險鬼,叫盧比――這名字不是普通的常見,十其中初級的冒險者內裡,起碼就會有一個叫這名字――因為它是王國貨幣的正式稱呼。
“但是維修是要費錢的。”
老虎在中間看著他們一件一件會商那些設備的代價,一言不發。但當他們會商到那把有著綠色木質刀鞘的彎刀時,他卻俄然開口了。
盧比冇有答覆,默許了這件事。
盧比目瞪口呆,如何也冇想到戔戔一把刀,竟然另有這麼多的花腔。
出門冒險,多是為求財。以錢為名,天然一點也不奇特。
王國的貨幣分為金銀銅三種,固然平時人們都用金幣銀幣銅幣之類來稱呼,但實在它們的正式名字就叫做“盧比”。
說完那段話,他淺笑著看向嚴峻兮兮握著這把刀,想要扔在地上卻又捨不得的盧比,等著對方開口出售。
“這把刀不是阿誰冒險者的吧。”他說,“這類蠻荒古樸的氣勢……它是你們的戰利品?”
這個謾罵的詳細結果是極其激烈的榮幸降落,詳細味降落到甚麼境地呢?大抵上,如果掛著這個謾罵跟彆人脫手,根基上人家會刀刀射中刀刀暴擊,如果進犯帶殊效的話,差未幾還能刀刀都激起殊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