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姑姑做紅娘[第1頁/共3頁]
她姑姑開導:“蘭兒呀,春秋不小啦,如果有合適的小夥子,你就談朋友吧。”她頭搖似撥浪鼓。期間,鄉當局的、信譽社的另有病院的小夥子整天圍著她轉,可她始終緊閉著本身的心扉。
李申金在拘留所出來,曉得了落空自在的滋味,再也不敢跟那幫狐朋狗友廝混了,聽了父母的話,乖乖地在書店乾了一年活。
這夥人酒醉飯飽後,說是縣城四周茶園去玩,老邁老二拖著兩個女孩彆離上了本身的摩托車。李申金說不去,朋友說不去不可,摩托車載著他跟從著。到了那邊,老邁說,他們要到茶山上玩,弟兄們到山下望風。兩個女孩子幾近是架著上山的。在山上,老邁老二各抱著一個女孩,剝衣服。有個女孩從老邁懷裡掙紮出,跑了幾步又被追到,老邁發怒了,打了兩個耳瓜子,罵道,不識相,再跑打死你。並讓她本身脫衣,摁到在地,強行姦汙。
冠蘭名譽上是鄉裡的,可幫姑姑買文具是臨時工,本色上還是山裡人,由山裡的一下子嫁到街上(縣城),多麼風景。
“那我等你電話。”
算算她的春秋,18歲高中畢業,加上4年高考,22週歲了,在鄉村算虛的是23歲了,象她如許大的女孩根基上都結婚了,她中學班上的女生,好多做了媽,有的孩子都三四歲了。婚姻法固然規定女的20週歲結婚,但山裡的風俗普通女孩17、18歲就要出嫁的,有的更小,這類征象司空見慣。
“好呀。”
書店停業員的兒子李申金初中畢業就讓她淘神。
老邁臉孔猙獰:“不肯就打死你。”他讓女孩逼迫就範,然後撲滅打火機,燒得女孩哭著,跳著,“跳你×個×,”拉過來又要燒。老二奸完了,過來講:“算了,算了,燒傷不好辦的。”並讓這個女孩穿起衣褲,老邁說,:“看著我兄弟的麵子,饒你,明天的事不準對任何人說,說了,殺死你百口。”說完,揚長而去。
顛末詢問、扣問統統的當事人,李申金僅是侍從職員,幸虧冇有在街上拖女孩子陪老邁玩,幸虧厥後的犯法活動隻是跟在前麵,加上又是未成年人,待案情查清,拘留了十天,免予刑事懲罰,放了返來。
她爹孃聽了姑姑一說,歡暢的嘴都合不擾。冠蘭經不住姑姑和爹孃的奉勸,想想也是,本身春秋不小,家道又不好,承諾去相親。
這一事件,讓李申金父母驚魂不決,想想如許下去不是個事,送去從戎,兒子剛從拘留所出來,口都不能開。隻好讓他到他母親的書店做長工,幫買講義的黌舍打包送書到汽車站去托運,既可覺得家裡賺點零費錢,又可讓停業員的孃老子看住他。
李申金高中考不上重點,普高又不肯讀,家裡隻好隨他,一根獨苗,嬌生慣養,脾氣孤介,體格精瘦。普通不削髮門,整天抱著電視機。如果是如許呆在家裡也好,免得父母操心,比及春秋大一點,再送他去從戎,退伍返來,也好安排事情。
冠蘭錯過了婚姻愛情的最好期間,原尋求她有望的小夥子紛繁另擇其花,鄉裡已經冇有了合適她春秋段的小夥子。山裡人另有一個成規,家庭困難的,如果有女兒到了17、18歲,普通從速找個好婆家,多要點彩禮,或希冀親家幫手佈施。冠蘭爹孃決然冇有這類把女兒作商品互換的動機,就是有這類設法也不敢提出來,可她的姑姑卻開端四周為她籌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