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約法三章[第2頁/共3頁]
出鬼的是,現在既然連天王神宙斯就認不出來了。在冇有變成蟋蟀之前,誰長得醜誰長得美,一目瞭然,可現在全變成了蟋蟀。蟋蟀隻要個子的大小,並冇有甚麼妍媸之分。宙斯是天神之王,一旦伸手一抓,抓到一隻不標緻的蟋蟀女孩,必定會讓眾神們笑掉牙的。
注:宙斯與赫拉,在神話中確切是姐弟乾係,也確切是伉儷乾係。就是因為標緻,弟弟變了多次牲口纔到手,當時也還冇有呈現“亂x這句話”,就像當年的唐演,表哥和表妹,也不算*。放在當今就不可,就叫*,國度法律有明文規定,五戶以內不準結婚。拋開姐弟*,因為這美滿是地下事情者,而那些明擺著是五戶以內的,你們已經結了婚。人家姐弟之間,總算見不得人,真正的敢擺在桌麵上結婚的,幾十年來也就傳聞上海有一個案件。
上文說到一個小部落的一個農夫的女兒,因不謹慎落水漂移到了神的魔手。這女子標緻是因離神的統治很遠,那是一個自在安閒小島國,冇有遭到天神的統治,也就是說,不消交公糧,自種自吃。隻要不是瘸腿拐手,隻要不是弱智,公眾都是豐衣足食,當然,女孩子們也就自但是然是會漂標緻亮的一個。
若如我心願,我包管獻上公羊一頭,母牛一隻,祭拜上仙高神。”
另有一個能夠就是,當時剛開端開天下,隻要一家的天下,兄妹之間,姐弟之間,也屬萬般無法。據悉現在另有,是那火食希少的處所,一樣是萬般無法?
宙斯固然是最高神主,是獨一無二的天王神,但也有做賊心虛的一麵。傳聞老頭要來把女兒贖走,天王神有點捨不得,想出一個彆例教她們幾去變成蟋蟀,如許老頭就認不出誰是他的女兒,既然人都認不出來,你還能贖走誰?
話說兩端,宙斯正在捉蟋蟀。他在想,老頭的女兒是哪一隻?
天王神爬在草地上小聲問一隻一隻蟋蟀:“你們誰是老頭的女兒,小三?快奉告我,誰是?你爸爸來接走你了,誰說誰是,我把你放走。”
“這牲口,”赫拉罵弟弟,同時也是罵丈夫。
話說當時天王也不曉得這位美女就是本身失散多年的姐姐,厥後曉得了,也想死了這條心,無法本身是天王,對天下冇有半點怕性,加上天*美,本身節製不住本身,就走到明天這一步。
赫拉也算是個有教養的女子,曾讀過月宮師範女子大學,因為標緻過人,校長老是藉口叫進小我辦公室,用現在的潛法則就是,給甚麼鬼獎學金,留校就讀碩士,博士。可惜校長用儘各種體例,用儘各種藉口,就是因為不是神,就是因為不會變成羊,不會變整天鵝,不會變成喜鵲,不會變成牛,就是因為不會變成野山兔。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不會變成寵物,人,反到還不可。
這就是赫拉忠貞不渝的賦性,一向遭到神界的好評。但是,萬物都有本身的規律性,是水總有一天會變成雨,是雨總有一天會落下地。
赫拉把弟弟的耳朵咬得鮮血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