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偷姑娘奇遇1[第1頁/共3頁]
加拉彷彿看破了他的苦衷,安撫說:“二哥放心,我歸去對我媽交代,讓她做你們的領導,帶你和爸就在我家近處尋覓那金虎的蹤跡。”
遵循打算,三組各自行動了。且說加拉帶著洛桑一起解纜,穿過崇山峻嶺,超出峽穀深壑,曉行夜宿,不辭辛苦,一天來到一處傣家寨子,已是日落西山,夜幕到臨。加拉和洛桑就進了寨子,找一家投宿。熱忱好客的傣家大叔收留了他們。
洛桑急說:“還是去找人當緊。”
劉長生是過來人,當然內心明白,有他這個爸在身邊,年青人會感到拘束和不美意義,說話也感不便利。鄭明雖還冇成心中女人,還冇有體味到那種男女感情的滋味,但他也不傻,他也不肯隨他們兩對同業,看著他們小兩口一起說談笑笑,親親熱熱的如此靠近,本身孤傲單隨其同業,也感不是滋味,不想在此中做電燈膽,既是加拉不說,他也不肯與其同業,識相的伴劉爸一同做事,可無拘無束,放蕩不羈,信口開河,無所顧忌,可令他顧慮的是,加拉和楊梅都是本地人,對這一帶地形熟諳,她兩組都可隨心所欲的去處事,可他和劉爸一組兩眼一爭光,該往那邊去尋覓呢?
她為甚麼如許稱乎,因為她的“甲依”洛桑在與她的同床共枕時已和她作了交代。他們結義兄弟數他小,排行老三,劉勇為大哥,鄭明為二哥,既是結為同性兄弟,同生共死無有異心,共稱呼劉勇的爸為三人之爸
加拉建議說:“隻要我們有耐煩,鋼杵也能磨成針,功到天然成,不愁找不到他。為擴大尋覓麵,我們的人可分三組去尋覓。我和洛桑一組。楊梅和大哥一組。爸和二哥一組,如許行動起來既便利,也好辦事。”
洛桑倒為鄭明操起心來,心想如果二哥來多好,說不定他來此也能按此風俗偷個女人多好。人遇稀少事,定要看打量,他要看看偷女人到底是如何一回事,說不定還能討杯喜酒喝。他深深體味本地醇厚的民風和熱忱好客的民族,碰上喜慶之日,仆人是不會讓你走的,定會美意照待,以示好客。
洛桑感到奇特。楊梅說:“這冇有甚麼奇特的,各地民族有各地民族結婚的民風風俗。我傳聞江西某處所男女結婚,先顛末一段合用期,男女相互脾氣有了體味,待女子懷了孕,男者才同意正適結婚。若顛末一段時候在一起餬口,男或女發明對方的缺點,以為分歧適在一起餬口,既可分離,互不相欠。若女者不能懷上孩子,男者可提出分離,就像試婚一樣。就向我民族的走婚,有著異曲同工之妙。你藏族不也有必然的民風風俗嗎?”
大叔點頭說:“不消,不消……”
客人當即抓住這個機會,把甘蔗頭朝上豎在仆人麵前。大叔略微躊躇一下,然後伸出右手,握住了甘蔗的最下端。客人當即也伸出右手,握住仆人手上方一截。大叔再滕出右手,又握住客人手上方。如此幾次,兩人互換著一向把甘蔗握到梢,握一把算作一天,成果握了八把,男女兩邊老者就給小夥、女人定為第八天,就是兩人結婚的日子。
劉長生歎了一口氣,說:“既然有此線索,總比冇有線索強,我們可順藤摸瓜,沿此線索尋覓那物件。楊梅既然說此事跟金虎有關,我們不如去尋查摸清金虎的秘聞,說不定能從他那邊密查出有關那九頭鳥叼走那幼猿的行跡,跟蹤清查,幸許能找到阿誰喪失的屬於我們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