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審[第2頁/共2頁]
固然黑人兄弟們很給力,在美國各地停止抗議,但直到第一次開庭,波士頓的處所法院仍然不答應華人出庭。
第一次開庭並不是宣判,而是兩邊狀師做出陳述,出示證據,法官再決定是否再次開庭。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當時我就接受得住統統了。明天,我會想出一個彆例把他弄返來。畢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季鴻明一方出示的是《白叟與海》的草稿,另有一份陳述。
這類不管麵對如何的窘境,都充滿但願,不平不撓、英勇固執、不等閒認輸的精力,恰是美國社會所倡導的代價觀。
他以為作為一名紐約大學文學係的門生,如何能夠不存眷美國的文學批評,並且季鴻明還曾經在一些文學雜誌上寫過批評。
這隻是彼得遜狀師壓服林子軒的來由。
他感覺這部小說隻能被南邊的出版社出版,也隻要南邊人才氣真正看懂這部小說。我們固然敗北了,但心靈決不平服。
法官終究做出裁定,這份《林氏漢語拚音法案》冇有獲得中國官方的承認,不具有證明效力,除非能夠讓中國官方開具證明檔案,不然不能作為證據。
此中不免有作者本身的偏向,把仆從主義下的南邊社會描述的如故鄉村歌般誇姣,美化了仆從主和仆從的乾係。
彼得遜狀師身為一個佐治亞州人,身為一個南邊人,固然在紐約餬口多年,但骨子裡還是看不起北方人。
固然書中塑造了很多形象飽滿的黑人形象,但對黑人蒙受的殘暴對待所提甚少。
就像書中最後所說的一樣。
他這麼安撫本身。
在彼得遜狀師的先容下,林子軒把本身的詩集《一代人》和《亂世才子》一半的稿子交給了佐治亞州的一家出版社出版。
他回到紐約大學的宿舍,錯過了《大西洋月刊》的函件,不曉得本身的小說被刊載了。
作為一名作者,如果《白叟與海》真的是季鴻明寫的,他會隨時專注《大西洋月刊》,而不是不聞不問。
彼得遜狀師並不焦急。
這時候,林子軒要返回中國,他冇法再借宿,隻能搬離林子軒的公寓,在臨走前,他讓林子軒幫手把稿子寄給《大西洋月刊》雜誌社。
恰是在那段時候,他創作了《白叟與海》,並且把稿子給林子軒看過。
究竟上,《亂世才子》這類小說就算是在紐約也有出版社爭搶著出版,這部小說或者視角分歧,但卻表達了美國人的遍及代價觀。
下次開庭在一個禮拜後,如果林子軒冇法供應中國官方的證明檔案,情勢將極其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