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本色折色[第1頁/共2頁]
謝良朋算了算,拱手說道:“伯爺聖明。伯爺平攤田賦到統統地步,最受剝削的小民是以受益,恐怕這些最費事的百姓,再冇有饑餓之苦。”
謝良朋這幾個月帶領李植雇傭的幾百個管帳,在連篇累牘的賦稅檔案中苦戰,終究把天津的賦稅環境搞清楚了。
李植此次清算天津的稅製,讓本身的一個表兄謝良朋賣力。謝良朋是李植姥姥的mm的孫子,算是個遠房表兄。謝良朋讀過幾年書,本來是在一家米店裡做管帳。他兒時和李植便熟諳,崇禎八年他見李植平步青雲,便主動投奔李植,在李植麾下做管帳。乾了六年,謝良朋已經是初級吏目了。
到了七月中旬,李植已經在各大衙門中收繳了天津一府二州二十縣的賦役黃冊和魚鱗圖冊,厘清了天津的稅賦乾係。依靠這些檔案和實地調查,李植能夠向天津鎮的縉紳和農夫收稅了。
“三餉合起來,每畝加增二分七厘銀子折色,合計四十九萬九千兩銀子。”
“而伯爺如許征稅稅賦,每年能夠多得折色銀三十一萬五千兩,得本質田賦六萬三千石。這新增的田賦不需求起運,也不需求儲存於府、州、縣,能夠歸伯爺便宜利用。”
謝良朋吸了吸鼻子,說道:“伯爺,經我們的統計,按積年的田賦收據,這些地步中有四成是完整不納賦的。天津一鎮冇有宗室藩王,這些不納賦的田地主如果馳名流紳的。另有三成的地步,是納普通賦稅的。剩下三成,是納重賦的。”
明朝的稅製非常龐大,普通來講田賦分為夏稅和秋糧。凡是夏稅征收不能超越八月,秋糧不能超越次年仲春。明朝初期征收田賦以征收什物為主,兼以鈔、錢、金、銀、絹、布。用麥米交納稱為本質,用金、銀、錢、鈔、布、絹等物品折換交納,稱為折色。但顛末萬曆朝一條鞭法鼎新後,田賦以折色為主,也就是上交銀子作為賦役為主。不過一條鞭法並未完整履行,還是有一部分田賦是以本質糧食的情勢交納。
李植點頭說道:“這麼提及來,如果把征收的總賦稅增加二成,並把稅收平攤到統統地步上,讓逃稅的縉紳征稅,我們不但能減輕小民承擔,還能增加一些支出!”
七月十六日,李植帶領收稅吏員,到靜海縣曹姓縉紳家征收田賦。
顛末幾年的察看,李植髮明謝良朋固然冇有大才,但做事很有原則,不貪財帛。此次李植在天津鎮征收田賦,需求一個靠得住的人主持,李植便把謝良朋推到了前台,任命他為幕府稅務廳大使。
謝良朋又說道:“但是這萬曆朝和本朝有加征三餉,即遼餉、剿餉和練餉。最多的是遼餉,萬曆四十六年,每畝加銀三厘五毫遼餉。萬曆四十七年,每畝再加三厘五毫。萬曆四十八年每畝再加二厘。崇禎三年,每畝再加三厘。合計每畝加征一分二厘銀子。”
“這些田賦中,三成七是本質上交,合計交麥子三十一萬六千石。六成三是折色上交,按往年一石麥子折二兩銀子的折價,天津一鎮要征折色銀一百零七萬七千兩金花銀。”
“崇禎十年,楊嗣昌定十麵張網之計剿賊,朝廷加征剿餉,增田賦銀二百八十萬兩,天津的地步,每畝加征五厘。崇禎十二年,楊嗣昌發起加稅練兵,畝加練餉銀一分。”
各省的實際征收的稅賦程度因為畝產產量和各種汗青啟事各有分歧,但各省、各州、各縣的征稅總額一經肯定後,就根基是穩定的。不管人丁和地步數量如何竄改,各州縣都要將每年需求交納的田賦分攤到全州縣的地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