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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明末工程師 - 第四百零八章 投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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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投獻[第1頁/共2頁]

當時袁老爺和趙立精都非常歡暢,趙立精簽了地契把地步送給了袁老爺。

帶著地盤投獻袁老爺的不止趙立精一家。袁老爺對投獻來的農夫收很低的地租。農夫一個個跟風來投。

趙立精是靜海縣大田鄉的農夫。

這幾年,大田鄉起碼有兩百多戶冇有權勢的農夫都帶著地步投獻到了袁老爺家中。袁老爺的地步越來越多了,垂垂成為了大田鄉的首富。

袁老爺在縣衙有乾係,在興國伯那邊可冇有乾係啊。趙立精聽到“興國伯法庭”這個動靜,當時就有十拿九穩的掌控打贏這一場官司,把投獻到袁家的地步重新拿回到本技藝裡。

實在很多投獻到袁家的農夫,此時傳聞了興國伯的稅收軌製,都有了分開袁家的設法。但當初投獻到袁家時候,是寫了地契把地步送給了袁家的。現在地契在袁老爺手上,這不交地租,鬨到官府去是要吃板子的。

趙立精不由動起了腦筋。如果本身帶著投獻來的地步分開袁家,那每年能夠省下一石五鬥的地租!

現在興國伯降落了小農的田賦,趙立精要拿回本身投獻到袁家地盤。

法官感覺袁秀才說得有些事理,又看了看趙立精。

法官看了看袁秀才,袁秀才坐在法庭中間的椅子上,大聲說道:“大法官,趙立精當初已將這地步確切送給了我。我現在是地步的仆人。趙立精現在見興國伯均平田賦,又想出爾反爾要回地步,這是違背黑紙白字訂下的地契,是吃了店主吃西家,是首鼠兩端。”

法庭的法官開了庭,在法庭上聽完了趙立精的陳述,派人傳訊叫來了地主袁秀才。法官細心查抄了地契,發明那二十三畝田的地契上確切冇有買賣金額,地步是在崇禎六年由趙立精贈送給袁秀才的。袁秀才固然支支吾吾,但也承認這些地步是無償送給本身,送給本身後仍由趙立精佃租,可見這些地步確切是投獻的地步。

在李植的法庭上,被告被告有椅子坐,倒不是袁秀纔有特權。

袁老爺是秀纔出身,和縣衙門裡的戶房吏司有友情,是不消交田賦的。趙立精帶著地步投獻袁老爺後,地步就變成袁老爺的私產,但還是給趙立精耕耘。趙立精每年每畝地交納一鬥四升地的地租給袁老爺。

“現在興國伯既然庇護小農輕徭薄賦,那我趙立精也該和其他小民一樣,享用興國伯的新政,如何還能白白交納高額地租給袁秀才呢?”

但趙立精是甚麼人?他的腦袋有多矯捷?他四周探聽,曉得興國伯的政策一貫是庇護小農的。到了玄月,趙立精又傳聞,興國伯在靜海縣設置了“法庭”,專門措置各種官司。並且這個法庭比縣老爺還要短長――法庭判的官司如果和縣老爺判的成果分歧,以興國伯的法庭為準。

玄月十七日,案子送到了李植手上。

最關頭的是,袁老爺說話算數,說好了今後不會再加趙立精的地租。比起那些貪得無厭不斷增加田賦的衙役,這穩定的地租就彌足貴重了。

但是到了崇禎十四年,事情竄改了。

趙立精的案子固然隻是一個二十三畝旱田的小案子,卻乾係嚴峻。要曉得靜海縣投獻到大戶名下的小農,能夠有幾萬人。更彆提全部天津了。而趙立精的案子一旦宣判,能夠全部天津都要引覺得式。

和縣衙一樣,李植的法庭內裡有個大鼓,要打官司的人伐鼓鳴冤,法庭就會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