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虎威營的成名之戰拉開序幕[第4頁/共4頁]
李大憨冷哼一聲,說:“哥幾個,給他醒醒酒。”
兵士們用的火銃是葉思文花了大力量設想出來的,他按照後代的經曆和現在的工藝程度,設想出了這類新式的燧槍。火銃的彈藥一份份的分好,並且用牛皮紙包著,放在腰上的彈藥袋裡,用的時候特便利。火銃的前端是一把摺疊著的刺刀,刺刀有十五厘米長,當彈藥用儘的時候,將刺刀展開,就是一杆長矛。火銃上麵有揹帶,便利行軍的時候照顧。每支火銃都附帶著一張利用申明書,這時候就閃現出葉思文的英瞭然,這些兵士早就學會認字了,看一下用口語文寫的申明書就會利用了,底子就不消人再吃力量去練習了。
明天猛虎寨的匪賊們興趣可不要太高了點,都興高采烈的會商著將來的餬口,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論稱分金銀。隻要一小我悄悄的退走,清算東西籌辦跑路,此人恰是葉昇,他已經聞到了氛圍中不安的味道,葉思文的錢是那麼好拿的嗎?如果葉思文的錢那麼好拿,他葉昇早就是一方富豪了,還會淪落到這裡當匪賊?
作戰集會以後,兵士們便被調集起來,第一件事情就是給他們分新打扮和兵器。[[< ?[
最牛逼的的莫過於它的裝填體例,為甚麼小佛郎機前麵要加個子母銃呢?所謂子母銃,其道理大抵近似於火箭炮,母銃就是大炮的炮筒,子銃就是炮彈,其口徑要小於母銃,在利用前先裝好鐵砂子、鐵蒺藜這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到了疆場上,直接便能夠用。裝填度之快,實在是難以設想。
李大憨斥道:“怕,怕就給我滾回家抱媳婦、哄娃娃去,彆在虎威營混了。”
打頭的馬車裡,李大憨正在和部下的三個排長談天。
“得令!”一排長接過諜報,轉成分開。
李大憨嘿嘿憨笑:“你放心他們的興趣會更高的!明天將會讓他們畢生難忘。”
“返來了!”三排長一臉鎮靜,背後兩個兵士還押著一個渾身酒氣的傢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