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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科幻末世 - 魔學狂潮 - 第一百三十四章 安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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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安民令[第1頁/共2頁]

如果不能退到縣城,出了無定村,荒郊野嶺,四周都是浪蕩的魔獸,還能夠碰到暴走了的獸群,乃至逃命的路上,老弱之人也會率先支撐不下去,很快就會呈現傷亡,到最後能活下的人,能夠十不存一。

章六兒回過神,聽完林放所言,來不及思慮便倉猝點頭應是,回身就去傳話了,在他以為林放埋冇了氣力後,人也變的主動了很多。

但穩定的是,安民令現在仍舊對那些冇有成為冒險者的統統布衣有著龐大的束縛力和威懾力!

“小六兒,幫我奉告石叔一聲,那些魔獸的屍身不能吃,儘早措置了吧,如果不措置,我驚駭會引來更多的魔獸。”

林放自言自語道。

“如果我不埋冇氣力,最多能夠抵擋四階魔獸,但獸潮來襲必然命量極多,我一小我再短長,僅憑一把步槍,也難以攔下成百上千的獸群,更何況飛翔魔獸的存在,我的位置一樣有傷害!”

這些法律顛末端數千年,也有了不小竄改,比如數百年火線才鼓起的冒險行會,凡是登記在冊的冒險者,便能夠具有一個能夠隨便行走的路引,這也是雲宋官府的讓步,此中啟事未知。

“這是草菅性命!”

林放曉得,他現在最明智的挑選便是立即撤離此處,他曉得遠處的知名山澗就是一顆超等炸彈,一旦發作四週數百裡的魔獸都會湧過來,到時候發了瘋的魔獸,隻會更加貪念人類的血肉,無定村恰好攔在山澗與人類天下的連接處,想要抵擋獸群,無異於螳臂當車!

隻是簡樸的幾句話,便答覆了林放的題目。

安民令第十一條:凡是無端擅離客籍者,拔除良民籍,謂之流民、亂民,可作盜匪論處,官府之差役、軍隊、良民皆可捕殺流民、亂民,如有抵當,格殺勿論!

安民令,顧名思義就是專為雲宋境內的百姓所製定的一個根本法律,首要內容觸及戍土、衛邊、戶籍、婚娶、徭役、賦稅等等各個方麵,是雲宋最為首要的法律之一。

站在他一側的章六兒不曉得林放在想何事,他隻曉得這位小小少年,表情彷彿不太好,並且章六兒也很在乎,之前被殺的鴉鳩到底是不是他所殺,如果是的話,這個少年的手腕可就過分可駭了,那麼高的處所,但是普通的邪術師也難以觸及的範疇。

走?還是留下?

安民令第十二條:凡遇流民、亂民而不抵當、捕殺者,按翅膀論,拔除良民籍,官府之差役、軍隊、良民亦可捕殺,如有抵當,格殺勿論!

毛毛搖點頭,彌補道:“並非不會變異,隻是不像魔獸那般較著,魔獸一旦吞下咒屍,身材就會產生較著竄改,氣力也會短時候內增加很多,精神和魔力都能加強很多。但淺顯人最多變的強健一些,力量大了些,冇有魔力或者負氣的淺顯人,幾近不受影響,隻是謾罵消逝後,身材味衰弱一段時候罷了。”

安民令第三條:所屬雲宋之子民,如遇諸如盜匪、蠻族、魔獸之敵,需固土守疆,不得擅離客籍,以待朝廷之師前來剿匪、滅敵!如有擅離逃竄者,按律可斬!

毛毛躊躇了半晌,看林放問過題目後,就一向沉默不語,想了想還是多問了一句。

就算他們逃出了無定村,冇有官府開具的路引,他們就會全數淪為流民或亂民,想進縣城也會被拒,因為縣令也不敢明目張膽領受如此多的流民!除非他想官帽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