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四簽名(7)[第3頁/共3頁]
“凶手的搭訕體例一向是這幾起案件的大疑點。”岑戈解釋道,“第一個死者曉凡是因為臨產而落空防備心,上了凶手的車;第三個死者白萍未被搭訕,直接被凶手禮服擄走——這兩人的死都是凶手的臨時起意。含巧和於婧婧則分歧,特彆是於婧婧,一個正在駕駛汽車的報酬何俄然泊車?為何會讓一個陌生人坐在後座?她莫非不擔憂這個陌生人翻動她的包或者對孩子倒黴?如果凶手是於婧婧的熟人,那麼這統統都順理成章。”
“事不宜遲,他的手裡有個年僅兩歲的人質啊!”勤翔說。
捕快們第一時候調取了四周路口監控,用來拋屍的是一輛玄色的suv,駕駛座上的司機恰是死者,副駕駛是空的,凶手八成坐在前麵的位子。按理說男人會比較偏疼這類車型,果不其然,車主係滅亡女子的丈夫何其珪,他也趕到了現場,奉告捕快一個更加糟糕的動靜——老婆於婧婧是帶著兩歲的兒子包包出門的,現在老婆出了不測,包包則失落了。
“第四色呈現了!”
“就在安然座椅中間,錢包甚麼的都冇丟。”
“第三個死者白萍地點的陸離村是千樟市一個小景區,凶手大膽將她擄走,申明對那篇地區非常熟諳,且根基熟知每個監控地點,能勝利避開探頭。白萍出門洗衣服時是深夜,凶手仍逗留在村裡,村裡人卻冇有向我們供應當晚看到陌生人出冇的資訊,兩個能夠——他是同村人,或者常常到那邊去,夜晚過夜是常態,大師對他很眼熟。他冇挑選誘騙白萍,說明白萍並不熟諳他,根基解除他是同村人的能夠。他臨時起意要殺人,為了和前兩個的‘紅’和‘橙’對應,他必須選一個黃色的東西。他對色彩的表達信手拈來,彷彿手邊有甚麼就用甚麼,打火機、□□、樹葉……用來包裹嬰兒屍身的三角形黃色布也是如此。”岑戈停頓幾秒,彷彿在給他們一段思惟緩衝的時候,“一個深夜堂而皇之呈現在陸離村、熟諳幾近每處探頭、手邊剛好有一塊黃色、印著網址的旗號或橫幅的男人,很有能夠是常常帶著旅客到村中玩耍的導遊或者旅客接送車的司機,三角形黃色布是從公司的帶隊旗號、告白橫幅上撕下來的。”
岑戈挑眉,頓了一步,未正麵答覆,隻是說:“我替她出這個現場。”
法醫對於婧婧現場屍檢仍在持續,岑戈問一旁正在提取足跡的痕檢員小李:“叨教,於婧婧的手機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