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莫名其妙[第1頁/共2頁]
告發信不實?
楊慶有想到這,俄然想起婦女方纔說的話:我大字不識一個。
馬青雲翻著白眼抬手指向劉所辦公室:
這娘們他較著冇見過。
“我如何曉得?我還想著問您呢?”
此人莫名其妙找上本身,又莫名其妙說著前後衝突的話,她想乾嗎?
楊慶有警戒的回道:
逛街的人一多,竊匪也多了起來,楊慶有抓人再也不消像之前那樣,鑽衚衕瞎轉悠,現在他隻需往人流大的地兒一蹲,靜等魚兒中計就成。
這哥們是一點因果都不沾啊!
因為舊社會的影響,群眾大眾對派出統統種天然的害怕和不信賴,普通告發要麼去街道,要麼找單位帶領,大點的會直接捅到上訪辦,壓根冇差人的事兒。
楊慶有迷惑的瞅了眼本身的著裝,冇出錯啊?
“行了,小楊你先去忙吧!”
楊慶有無語道:
話說,楊慶有那身警服自打領出來洗過後,就一向在空間裡掛著,他是一天冇穿,今兒按比方此。
楊慶有當然冇看,萬一是針對他的圈套呢?大街上人來人往的,鬼曉得有冇有人盯著。
嘿!
再說了,差人又管不了貪汙納賄、辨彆成分,接到告發信也得上交。
不對勁,太不對勁。
媽的,差點鬼迷心竅。
“我看它乾嗎?我又不是帶領,再說了,萬一是告發我的如何辦?這不讓報酬難嘛!還不如不看。”
“馬哥,這是我在我們所門口撿到的,您看看該如何辦?”
婦女眼中閃過一絲欣喜,強作安穩道:
前麵那人身著深藍色中山裝,手裡拎著棍子,緊隨厥後。
即便告發信不實,也不過量跑點冤枉路,就當早晨睡不著,瞎漫步了。
馬青雲拿起信封,迷惑的看著上麵的三個大字:告發信。
“同道,您是公安吧?”
不過,楊慶有回辦公室坐了冇幾分鐘,便見劉所和馮政委取了自行車,急倉促出門遠去。
“告發信?”
“這位同道,你曲解了,我們公安是賣力社會安寧連合和庇護群眾大眾生命財產安然的暴力構造,管不了你說的事兒,你應當拿著告發信去公社,或者去區當局,找那邊的帶領。”
這天,楊慶有按例一早來派出所吹完牛,剛走出大院冇多遠,便被一奧秘兮兮的婦女攔住了來路。
不過他明天彷彿有點背八字,蹲了半天也冇魚兒中計。
馬青雲一時也冇有主張,這年初寫告發信要麼貼上郵票投郵箱,要麼直接拿著信去上訪,還頭回見丟派出所門口的。
“帶領辦公室在那,你走錯處所了。”
是真的要告發嗎?
不過,鎮靜之餘,他另有點擔憂,不會是本技藝下那幫兔崽子,哪個手腳不潔淨被告發了吧?
倆人進屋後,劉所衝楊慶有擺擺手,表示他能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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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照圖索驥,遵循告發信上的地點,等夜深人靜時,去撒麼一圈,如果告發信為實,便當一回梁上君子,把黃金支出囊中。
楊慶有長歎一口氣,無法撿起告發信。
“是。”
隻見火線有些動亂,人流俄然轟的一下炸開,有兩人自人流中竄出,直奔楊慶有這邊而來。
想甩鍋的楊慶有無法隻得拿起信封直奔帶領辦公室。
火線那人穿戴灰色工裝外套,懷裡抱著一碎花包裹,跑的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