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千古莫須有[第1頁/共3頁]
上官道長拍拍陸遊的肩膀:“遊兒,多少大宋好後代被狗賊所害啊。這個仇是要報的,為公為私,這個仇,必然要報。我們一起報。”
……
大慈岩,一個盪漾著仇恨的夜。
金兀朮看後很不歡暢,就特派秦檜翅膀秦熺及其翅膀程克俊來寫。在赦文中不但對金人歌功頌德,並且還對金朝行仁戴德戴德。
嶽飛和嶽雲被朝廷抓走後,宋朝派了秦檜部下的親信掌管了軍權,嶽家軍被化整為零,打散到秦檜部下將士的各個兵團中,或者對首要人物采納萌殺斥逐等伎倆。
內裡響起了廝殺之聲,守在內裡的黑衣人牛奧和前來聲援的秦檜之守兵戰在一起。
《金史》對嶽飛的評價:
幾個黑衣人闖進監獄。
陸遊淚光閃閃,霍地站起:“師父,我陸遊恨不能上斬昏君,下處奸相,師父,你未完成的大業就讓徒兒替你完成吧!你請信賴我。”
金朝統治者多年來想在疆場上殛斃嶽飛都不成得,成果卻由高宗、秦檜代替他們完成了。高宗、秦檜做出了親者痛、仇者快的蠢事,使“全軍之士,忠憤之氣沮矣”
上官道長看嶽飛如何都不肯分開,忍著哀思飛身出去了、
嶽飛自二十歲參軍到三十九歲被殛斃,在抗金鬥爭中始終赤膽忠心,英勇善戰,屢立軍功,無愧是一個民族豪傑。他為保衛各族群眾免遭金兵的屠掠,為光複中原失地和保住南宋政權等方麵,都作出了傑出的進獻,遭到了群眾的恭敬。當泛博群眾曉得他被殛斃的動靜時,”天下冤之“”皆為流涕“,為他的冤案鳴冤叫屈,為他的冤死而感到哀思。
夜風瑟瑟,月光昏沉,怨氣千重的“風波亭”監獄。
“飛之威名軍功暴於南北,一旦見忌,遂被叁夷之誅,可不畏哉!”這是嶽飛身故60年以後,金國統治者在手劄中的透露。
他們又給嶽飛加上了兩條罪行.一是所謂嶽飛說”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
在寫誓書時,要按金人提出的要求,統統“必須如金人的願”。不然,打消和談,大肆打擊大宋。
就如許,當年,我為了躲開朝廷和秦檜等狗賊的追捕,和牛奧一起逃到大慈岩隱居。就如許,一晃好多年疇昔,已經是幾十年了吧,元帥在天之靈還冇有安眠,我還冇有給大哥報仇啊!嗬嗬嗬!我是在是愧對大哥啊!”上官道長一陣苦笑。
“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嶽飛,所至規律甚嚴,秋毫無所犯。所謂項羽有一範增而不能用,所覺得我擒。如飛者,無亦江南之範增乎!”——這是金國的使臣對於嶽飛治軍的評價。
同時,秦檜還利用其一貫的兩麵派伎倆,派工部員外郎蓋諒到福州去拉攏主戰派張浚,“使附其議,當引為樞密使”9。張浚不但以嚴詞回絕了他,並且也反對和議,他說:“敵不成縱,和不成成。”
當時被扣在金朝的宋臣洪皓就寫了臘書派人送回南宋,以為金人不敢以名字直稱者唯有嶽飛,”號之為嶽爺爺“。當金朝統治者聽到嶽飛被殺的動靜時,都非常歡暢,”皆酌酒相賀。
……
屈辱降金的紹興和約的簽訂,不但捆住了南宋軍民抗金鬥爭和光複失地的手腳,並且今後,還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麵持續了一百多年。
高宗為要斬草除根,並當即下旨:”嶽飛賜死,張憲,嶽雲並依軍法實施。百口抄斬。產業充公充公。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紹興十一年(1141)十仲春二十九日,嶽飛父子和張憲都被高宗、秦檜冤殺了。時年嶽飛三十九歲,嶽雲二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