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36[第3頁/共3頁]
李小芸愣了會神,她本是想去衙門,卻想起縣令可不是金大人麼?她想的清楚,李桓煜現在莫名其妙同金家孩子打起來,鬨到最後必定會被人歪曲她和李桓煜有甚麼掃尾。
李小芸一邊寫,一邊哭,餬口有太多不得已,她卻仍然想好好的活下去。她但願李桓煜能夠垂垂長大,曉得何為可覺得,何為不成覺得,莫在打動行事。
這賤人!
作者有話要說:1《大黎・名例》來高傲唐名例。
李小芸搖點頭,說:“送我去郡守大人府邸……”
這世道,後代是冇資格告爹孃,這話拿到都城天子那也是如此。
李小芸閉上眼睛,腦海裡不斷閃現出李桓煜稚氣的麵龐。他緊皺眉頭,罵她笨伯,他揚起下巴,高傲的臉頰明顯因為本身的一點點嘉獎溫和的不得了,卻偏要裝成完整不在乎。
金氏和藍氏合計的好,本是籌算派人將李桓煜抓來,勾引他說出不鐺鐺的話語,終究扣他一個和李小芸私通的罪名。李桓煜幼年,套話還不輕易麼?他們金家拿著婚約書,便站在品德製高點上,李小芸這個不知恥辱的村姑,不樂意嫁給她兒,便藉端照顧幼弟便當,勾引幼弟出錯。歸正到時候最不怕多的便是流言流言,隨便扇風就有人燃燒。
該死的是,她並未指責爹孃將她許配給金家,也未曾抱怨金家不是,反倒是令人憐憫其處境。
大黎重孝,從未傳聞女子能夠違逆爹孃的。《大黎・名例》1規定,後代不孝罪有:“謂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彆籍異財;扶養出缺;居父丁憂身自嫁娶,若作樂,釋從命吉;聞祖父母父丁憂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
但是她終歸是冇有猜想到李小芸的勇敢。竟是鬨到郡守府門口處歸納起了姐弟情深的戲碼。還率先將她兒糟蹋丫環的事情說出來,一時候反將金府一軍。
以是,她不能跑,跑了就冇人說話,還不是金家說甚麼是甚麼!
現在,她揚起下巴,即便是跪著背脊也挺的筆挺,她所做過的事情都對得起知己,以是寧肯死也不想苟活。她有些瞭解李小花了,因為心底想要看到更多誇姣的風景,才必須飛的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