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最後底牌[第1頁/共3頁]
不過,羊薇薇也比汗青上的反方隊員們要更強。這讓比賽的出色程度和對抗性得以持續推向最後一個飛騰。
但是反方的隊員們聽了,都鬆了一口氣,感覺羊薇薇這番略微煩複的發言也是值得的。
幸虧,天命並不需求虞美琴來接這個招。
理清思路的羊薇薇,終究當機立斷把本來籌辦留到總結陳詞的終究殺手鐧,拿了出來。
如果解釋不了這個題目,豈不是恰好證瞭然我方觀點:對於行政製約導致的稀缺資本,靠‘價高者得’也是一種對社會不公允的減輕!”
並且關頭是她一輩子都冇想過“哪怕是簡樸出售本身勞力賺辛苦錢的黃牛,為甚麼也是犯法的”這個題目。
這個題目的角度實在太刁鑽。
比如鐺鐺地的社會均勻時薪是一小時10塊錢時,有些無業遊民或者低支出者,他們的時候代價比較卑賤,不值10塊錢一小時,那他們就會挑選去幫人列隊,然後假定一張火車票要排五個小時隊才氣買到,他們就加價50塊轉手。
如果本身功底、素養、內涵、應變不過關,就是給他重生的機遇也挽救不了。
“請對方辯友重視:不要偷換觀點!春運火車票、窮戶廉租房,這些都是社會保障性資本,當然能夠談‘社會公允’題目。但私家車並不是保障性交通――都會公交,哪怕告急狀況下,出租車,這些纔是保障性公交。私家車本來就是一種首要表現交際性附加值的需求,如何能夠和其他保障性務求類比呢?”
湯雯和陳漢的抵當不成體係,被田海茉和虞美琴殺得節節敗退。
當局之以是打擊黃牛,為的就是‘不讓時候更值錢的人有機遇買時候不值錢的人的時候’,逼高時候值錢人的分外購票本錢,倒逼這些人不要去搶火車這類保障性交通東西,逼得有錢人去坐大巴或者飛機。
“不不不,對方辯友你完整冇有瞭解黃牛檔之以是不法的法理根據――遵循你的說法,那就應當隻要那些‘囤積居奇、炒作哄抬’的黃牛檔不法了。可究竟是國度法律以為統統黃牛檔都不法――
但恰好羊薇薇卻能妙到毫巔地把這個題目引申過來,作為進犯限牌行動“減輕社會不公允”的進犯點。
在辯論賽上,即便自在辯論環節兩邊能夠肆意人答覆對方的題目,但還是有一個不成文的法則,那就是誰提出的假定,誰就有任務本人證明它。
然後趁熱立即穿越回馮見雄和羊薇薇對陣的賽場上,當一把文抄公。
現在,顛末層層對詳細施政伎倆的回嘴。馮見雄和隊友們,實在已經履險如夷地把“不依法行政”、“稅金取用工具不當”這兩個大坑都繞了疇昔。
因為,汗青上那支正方步隊,場麵氣勢實在並不弱,輸就輸在腦筋裡對“依法行政”、“甚麼人納的稅就該給甚麼人花”這兩點冇那根弦。
但如果一小我時薪是50塊錢,他實名製親身排5個小時步隊買來票,終究的隱性綜合本錢就是350塊錢了,他買票的實際本錢比貧民高很多。
虞美琴和田海茉聽到這個聲音,就莫名鬆了口氣。
羊薇薇這番話足足花掉了反方半分多鐘的自在辯論時長,把此前省下來的上風時長一股腦兒重新花完了,估計最後反方會提早用儘該階段的時候。
眾所周知,目前國度對於春運等淡季采辦火車票的限定,已經生長到了一個視窗一次列隊、一張證件隻能有限購票的辦理程度了。哪怕是黃牛,也冇法和疇昔年代那樣‘排一次隊買幾十上百張火車票’。以是黃牛內裡有很多底層的人,實在是賺了個辛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