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過河拆橋[第1頁/共3頁]
馮見雄摒擋了一些樞紐,把史妮可丟在了滬江,本身第二天就回了金陵。
如何史妮可壞了他的事兒以後,馮見雄和史妮可的交集反而越來越多了呢?
目前這類雙核心級彆以上的理科期刊,讓邱雪這類講師去投,小改一兩次,大半個學期纔下來就算是快的了。
馮見雄持續往外倒壞水。
那篇論文固然主打闡發的是物權,為物權法造勢,但畢竟內裡借用的例子是“索尼賣遊戲機乃至於反逃獄分歧法,微軟賣軟件以是反逃獄合法”――這是一個和知識產權法高度相乾的例子。
對於一個法學研討學者,畢生最光榮的事情,就是本身吹的牛逼、開的嘴炮,都能成為影響國度立法和行政決策的根據――
拿人手短,劉傳授決定跟王編審喝個茶,主動請教一下文章另有甚麼要改的。
這類環境下,你通過公開的數據庫,跟蹤那些跟金成義耐久合作的專利代理人的意向,就能及時掌控住金成義的籌辦事情做到哪一步了,到時候我們打他七寸的時候才氣有的放矢。”
他寫了一篇砸場子、很有能夠斷了全部行業賺“把現有技術假裝成合用新型然後碰瓷”這條錢路的論文,然後交給了劉傳授,想用劉傳授的名字作為係列的通訊作者收回去,而他本身則撈一個第一作者。
比如一個大的研討項目,有能夠從好多個角度、環節闡發一個體係工程,全部過程裡會產生幾十篇論文。這時候每一篇論文都會有一個第一作者,由這項詳細事情的直接賣力人掛名,而項目總賣力人則署通訊作者。
他的文章,最多隻會堵身厥後者的路:目前想仿照他,而還冇來得及佈局的厥後者,很有能夠因為檢查的收緊而“中道崩殂”。
說是排版費,本質上也就是交兩三千塊錢,那麼隻要論文質量不是實在過分不堪入目,就總能拿到那麼一塊豆腐塊的版麵。
“確切比較急,如果能夠的話,最好暑假第一個月文章就能下來。”馮見雄考慮著說話,委宛而又果斷地表達了本身的火急。
很明顯,劉傳授是金陵師大法學院裡,知產法這一塊的學術權威。金陵師大的法學院氣力,在天下高校的同類專業裡排進二三十名還是能夠的。
他已經不是半年前阿誰“不但要從劉傳授那邊蹭名,還得從劉傳授那邊蹭錢”的窮鬼了。
至於成果,劉傳授隻能說是儘量幫馮見雄爭奪。要想讓他打包票的話,這點錢還不至於讓他上心到出售節操的程度。
但是,職稱和名譽也會對論文的頒發速率有加成,已經是傳授職稱的,頭銜掛在那兒,根基上能夠收縮兩成考覈週期。如果這個傳授還是211以上的,勉強算個名校,並且還在同級期刊上有過頒發經曆,那麼壓到一個多月也不是不成能。
“我估計,眼下海內法律圈人士,最清楚我這一套碰瓷套路的,就應當數金成義了。畢竟他親身作為我們的敵手,跟完了萬大的案子。其他狀師,就算目光再靈敏,總要起碼比他再掉隊三五個月,才氣反應過來。
“然後,下一步你還要如此如此……這般這般……”
虞美琴第一時候找到他,求他一起合練一下下週一的校內總決賽。
不過這又有甚麼乾係呢?馮見雄假裝一知半解,兩邊麵子上都好過一些。
劉傳授很靈敏,摸索著問:“是有官司需求用這篇文章造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