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為民做主[第1頁/共3頁]
本來薛文與江都縣令陳鎰有些友情,陳鎰有感於麵對的是呂熊劉蘊等人,恐獨木難支,派人快馬加急前去都城,找薛文乞助。
薛家小廝文兒受命來徐府送信,直接在號房裡投下,因不時有人進收支出,文手劄件很多,是以文兒有些吃不準。☆→頂☆→點☆→小☆→說,
這麼一說,陳鎰反倒是驚奇了,搞不清楚先前一席話說的滴水不漏的王德,如何一下子就上了鉤?莫非都是實話?
文兒冇體例,隻得歸去稟告薛文。薛文冇想到徐灝不在都城,又聽聞權美人死了,大為吃驚,但是因老友低調行事,他也不好張揚。
說完,沈若連連叩首,陳鎰皺眉道:“休要作此醜態,有賣身契在,是你想賴就賴的?念你讀書人出身,免跪!站在一旁去。”
說完,陳鎰暴喝道:“打!”
隨後沈若親身來與少爺籌議,小的私覺得他店主的本錢被他調用了多少,想要先兌現些身價銀給他彌補虧空吧?歸正他說可先將賣身紙寫好送來,那其他銀兩,等他女兒過門後再行兌付。我家少爺見他說的誠心,又念他是個誠懇人,故而推成腹心,頓時兌了五百兩銀子,沈若也寫下了一紙賣女兒文契。
揚州城,陳鎰把原卷宗細加詳閱,此案實在很簡樸,經曆豐富的陳鎰內心已經有了八分瞭然。
陳鎰看都不看渾身顫抖的沈若,點頭淺笑道:“那據你所雲,這沈若委實可愛,的確是個千刁萬惡的小人,即便活活打死,也不敷以蔽其辜!但是我問你,他寫賣身契的時候,你可曾親目睹著冇有?”
拿起了賣身契,陳鎰問道:“沈若兌付五百兩銀子,卻寫了一千五百兩的左券。那一千兩銀子,據你說等他女兒過門火線兌現,莫非他沈若不怕你仆人存了歹念,誣賴他都付過了麼?我想沈若本該在契上講明明白,先兌五百,此乃大家都曉得的事理。他經商多年,四十多歲的人,就該曉得此節,為何卻糊裡胡塗的籠統寫了?以是在本縣看來,沈若愚不至此,先前本官迷惑這張賣身契並非他親筆所寫,乃旁人代寫的,他是受了人家的捉弄。但你言之鑿鑿,令本縣更加迷惑了。”
帶著傷的沈若跪下說道:“大人!小人雖習布業,然祖父父親皆是士林中人,因小人不肖,未能讀書長進克紹其裘,為養家餬口才改做了買賣。大人明鑒。
內號房的管事點頭道:“我家老爺送權姨孃的棺木落葉歸根,人在去朝鮮國的路上,手劄送出來也冇用,回書等我們府裡派人送去便是了。”
陳鎰皺眉說道:“既然當著你主仆寫的,是他親筆無疑了。但是本縣另有一處未解,倒要問你。”
小的難堪,還說:‘你沈老爺的閨女必然好,隻是我家少爺礙於世交,哪敢要世侄女作妾?’當晚沈若再三求小的,小的纔將此事稟告少爺。少爺說不可,我如何能買沈家的女兒?要被萬人唾罵。厥後還是被小的再三勸說,才同意了。”
讓等在外頭的王德上來。陳鎰問道:“你家主控告沈姓吞銀昧女一案,你奉告本官,你家主怎生結識的沈姓?他沈若又如何將女兒出售?你務必從實細講,不準有半字扯謊!”
恰好沈若打姑蘇返來,我家少爺與他實際,哪知他和伍氏一個樣,翻臉不認人,足見他們伉儷是預先串合好的。我家少爺氣極,纔去了縣裡告狀,沐胡老爺恩斷,看破他佳耦的伎倆,限三日內交人。而伍氏又謊捏情詞,在大人麵前控告,真真無恥之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