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為民做主[第3頁/共3頁]
王德不慌不忙的跪在堂前。說道:“小的家老仆人與沈姓本有友情,並常通來往。後因老仆人遠退隱進,才隔斷了。日前沈若至姑蘇販布,在茶坊內偶與我家少爺同桌。談及上代友情,甚為相契。少爺說因無子要到揚州買妾,問沈若久在揚州可知有甚麼超卓的女子。晚間沈若俄然來找小的說。你家仆人要買妾,預備了多少身價?小的當時說隻要品德好,我家少爺中意,一千二千都不會憐惜。
王德冇弄明白,躊躇了下說道:“大略沈若因少爺是個端莊人,不必防備,以是忽視了。幸虧少爺未曾騙他,是他騙了我家少爺。”
陳鎰皺眉說道:“既然當著你主仆寫的,是他親筆無疑了。但是本縣另有一處未解,倒要問你。”
拿起了賣身契,陳鎰問道:“沈若兌付五百兩銀子,卻寫了一千五百兩的左券。那一千兩銀子,據你說等他女兒過門火線兌現,莫非他沈若不怕你仆人存了歹念,誣賴他都付過了麼?我想沈若本該在契上講明明白,先兌五百,此乃大家都曉得的事理。他經商多年,四十多歲的人,就該曉得此節,為何卻糊裡胡塗的籠統寫了?以是在本縣看來,沈若愚不至此,先前本官迷惑這張賣身契並非他親筆所寫,乃旁人代寫的,他是受了人家的捉弄。但你言之鑿鑿,令本縣更加迷惑了。”
帶著傷的沈若跪下說道:“大人!小人雖習布業,然祖父父親皆是士林中人,因小人不肖,未能讀書長進克紹其裘,為養家餬口才改做了買賣。大人明鑒。
陳鎰問道:“你當日如何勸說的?”
一樣是縣太爺態度果斷,以是衙役涓滴不包涵,僅僅打了五板子,就抽得王德的屁股皮開肉綻,鮮血直流。
第三日拂曉,收到薛文複書的陳鎰傳令升堂,先將攔轎喊冤的被告沈伍氏喚上來,問了一遍顛末,叮嚀她退下,又將沈若喚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