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審訊[第1頁/共2頁]
華曇甩甩手腕,伴著骨骼咯咯聲,戲謔看了眼陶宇,拖慢聲音:“我隻是在想”
“民婦居於深閨,也知,自古審案都講究個證據,我的丫環是此案當事人,另有這兩位是當時旁觀的人。”慕函退開一步,元香和兩名男人上前。
他們的互動,華曇儘收眼底,這知縣,也不是好人,“事情產生時,有很多旁觀的人,隻需大人派幾個衙役查查,要找出本相,想必不難。”
衝華曇號令:“有本領,來跟本少爺過過招。”
陶宇打了個寒噤,奇特如何俄然感受冷,聽到知縣命令的十大板,對這個成果不對勁,“知縣大人,他行動卑劣,不能輕饒他。”
“你,竟然會有這類要求。”
“知縣大人,陶少爺先是用言腔調戲民女,更是脫手動腳,民女不從,他就要強搶,幸遇這位公子脫手相救”元香句句誠心。
華曇一手節製住陶宇打來的拳,沿著他身材前傾趨勢,將他拉離原位,左腿向他雙膝用力踢去,陶宇腿受力立馬屈成弓形,華曇在他後背補上一掌,陶宇大呼著,麵朝地倒去,揚起漫天灰塵。
陶宇會心,叮嚀人給知縣呈上個紙封,“知縣大人是曉得的,我的品性再樸重不過,毫不會在街頭肇事,這是物證,給知縣大人過目。”
說完擺出了架式,他手形似鳥,高高的舉過甚,紮起馬步,對勁矯飾身法。
陶宇臉頓時成了豬肝色。
元香漲紅臉,氣道:“方纔你已說過不究查,陶少爺也是原陽縣大戶人家的少爺,怎的說話幾次,前後不一?”
知縣還在這兒,他搶先開口,這是越矩。
縣官大腹便便坐於藤椅之上,留著八字鬍,眼中精光明滅,驚堂木一拍,問話:“堂下何人?因何事在街頭產生爭論,致令人流堵塞,擾亂大眾次序。”
知縣給他個稍安勿躁的眼神。
公然,知縣不悅。
“都是你找來的人,說的話不成信。”陶宇吃緊打斷元香的話。
華曇聽著陶宇神采奕奕的滿口胡言,眼中閃過可惜之色,她該動手重一點。
“慢著,知縣大人,請聽民婦一言。”容顏姣好,盤著婦人髮髻的年青女子走入公堂,端莊行了個禮。
華曇抿著唇,周遭溫度降落幾度,如此草率定案,這個昏官。
知縣聽到‘物證’心中一驚,這宦海上的道道,暗裡能用,卻不能擺在明麵上說,對陶宇的魯莽心有不滿。
華曇聳肩,眼下隻能去趟衙門。
“陶宇見過知縣大人,報知縣大人,我在街上走得好好的,被人撞到,也冇想計算,此人卻蠻不講理,說我擋路了他的路,要給我個經驗,他是練家子,我哪是他的敵手,被他揍了這滿身的傷,求知縣大人給我主個公道。”他惡人先告狀,編了個故事,把任務推到華曇身上。
陶宇憤恚,腳步橫向遊走著,鳥拳在空中拐了幾個彎,收腹提氣的同時,揮拳快速打向華曇。
“是嗎?本少爺何時說過不究查?”陶宇嬉笑著問他的侍從。
“你們各執一詞,各有各的事理,本官隻憑這片麵之詞,難以辯白真假。”知縣話說得中肯,手放在板案上,指節不緊不慢扣著節拍,意有所指。
元香扯動手帕,這陶家少爺耍起渾來,與地痞地痞冇兩樣。
這打鬥,哪來的物證?
陶宇冇明白知縣的眼神,持續對慕函說:“你找來的人證不做數,何況,我已經將物證給知縣大人看過,這案子已經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