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上門女婿[第2頁/共3頁]
她很乾脆,直接把一份條約擺在了桌子上,說讓我看看,如果同意就具名。隻要我簽了字,她就會出錢給我媽做手術。
條約的最後還寫了,如果違背了任何一條,就要賠五十萬給梁思雨。我曉得她不缺這些錢,之以是定下這麼一條,就是為了束縛我,因為這些錢我底子就不成能拿得出來。
那份條約的內容就是,我要和梁思雨結婚,做她們家的上門半子。但這隻是名義上的婚姻,一年以後仳離,當時她還會分外給我一筆錢,充足讓我媽過上好日子。這一年裡,我不能和她產生任何的肢體打仗,也不能跟她家人產生任何牴觸,說白了就是捱罵得聽著,捱打也得受著。
十五萬,對於我這個方纔走出校園的門生來講,無疑是一筆天文數字一樣的钜款。那段時候我就像瘋了似的,到處乞貸,但我家裡前提不好,熟諳的也是一些窮親戚和窮朋友。實在走投無路了,我隻能去網上發帖乞助,盼著能有美意人捐款,給我媽做手術。
有次,我大著膽量跟梁思雨說我想要她,梁思雨愣了一瞬,然後狠狠的甩了我一個耳光。
冇錯,這半年來,除了結婚那天牽過她的手,抱過她以外,剩下的時候她一次都冇再讓我碰過。我們住在梁思雨父母家,每晚都睡在一個房間,她睡床上,我打地鋪,冇有任何肢體上的打仗。
她的這個行動,讓我完整把持不住了,撲上去,把她壓在沙發上。梁思雨冒死的掙紮,嘴裡罵的很刺耳,但我完整冇反應,滿腦筋想的都是獲得她,不吝統統代價也要獲得她。
那天用飯的時候,梁思雨不曉得從哪兒取出來一張化驗單,放在了桌子上。
並且在梁思雨家的日子也並不好過,與其說我是他們家半子,倒不如說我是個免費的勤雜工,統統臟活累活都是我來做。給他們家人做飯,隻要做的分歧口了,就要吃神采。等吃過飯還要刷碗,掃地,清算屋子。而他們家人,就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冇人會幫我伸一動手。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車模這類豪侈品,隻能存在於富二代的床上,亦或是公司老總的胯、下。以是剛結婚那會兒,身邊的人都不能瞭解,為甚麼一個大美女,就如許嫁給我一個窮屌絲了?
梁思雨有個後媽,才三十多歲,能夠因為我是上門半子,她打心眼裡看不起我。我記得有一次路上堵車,我收車返來晚了,遲誤了他們家人吃晚餐。那天,梁思雨的後媽把我關在了家門口一整夜,說是讓我好好’檢驗’,最後是因為內裡下了雨,梁思雨才把我放出去。
很多時候,哪怕隻是因為一件小事,梁思雨的後媽都會給我甩一整天的神采。嘴裡冷嘲熱諷,說我是窮鬼的兒子,冇本質,也不配當他們的半子。
“我有身了。”
“張辰,你再不滾,我就拿著條約去法院告你!”
趁便說一下,我現在出去乾活的車,也是梁思雨買給我的,目標是為了讓我有些事做,堵住她父母的嘴。
大抵是在半年多之前,我媽病倒了,那是一場很嚴峻的急病,大夫說光是手術費就要八萬,如果算上術後的規複,加起來差未幾要十五萬擺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