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琴中神器(三)[第1頁/共2頁]
“我是神手中的一顆珍珠,在神的手中,我循環了五百年。
他丟棄了塵凡間的統統,傾慕於琴。
五百年前,彆人叫我明珠。我是一個叫藍明珠的女人。
神讓我變成一隻斑斕的胡蝶。
神說,我已經是神的一部分,如果我必然要去,記著必然不要墮淚,神講究表情不能感染塵凡間的統統、不能影響塵凡間的統統,心靜――不驚,不喜,不悲,不憤。
我千方百計地去找他,坦白地對統統的人說:我愛他,不管如何樣,我都要和他在一起。
我飛到他的麵前,飛到他的耳邊,繞著他大呼,“我是明珠,五百年前你的明珠,你曉得嗎?”
但我是藍家大蜜斯,我向來冇怕過任何的事任何的人,我是父親獨一的女兒,以是即便也見過他活生生地打死出錯的仆人,我還是不怕他。
如有若無的聲音,在葉音竹內心深處響起,聲音淒婉而清脆,那起伏不定的情感,彷彿在尋這一個奇妙的旋律悄悄傾訴,
――神說不能哭!
一天,兩天……我飛過了無邊的陸地。
我瞥見他了,秦治,一個表麵清楚的白衣男人。他端坐在滿地的紅葉之間,額前的髮鬢微微的垂在臉龐,雙手重如流水般在他麵前的橙色琴身撫過,隨之而出的是萬物皆醉的天簌之音。從當時開端,我便義無返顧地愛上了他。跟著那委宛流雲的琴聲,伴著漫天的紅葉飄落,我情不自禁地舞起了《霓裳》。就如許,我在漫天滿地的紅葉中為一個陌生的白衣男人而起舞!
――我發誓,我隻是想嚇嚇他的,我真的冇籌算殺了父親。是我放那條蛇在父親的床上的,那是我對他殺秦治不滿的抨擊,可我真的冇籌辦要殺他。但究竟隻要一個,我殺了我的父親!是的,我殺了阿誰愛我寵我任我胡作非為乃至拔他鬍子也不會和我瞪眼標父親!不管他如何的不是好人,但於我,他是一個好父親!
我哭了,我終究哭了,我還是哭了。
藍迪亞斯的藍家,權傾天下,財甲天下。可我多麼但願我隻是一個普淺顯通的女孩啊!但我不是,我是藍明珠,是藍家家主獨一的掌上明珠。秦治,阿誰大我二十歲但我喜好得不得了的男人,隻是一個居無定所的流浪漢,乃至還是一個吟遊墨客,連神音師都算不上的吟遊墨客,靠操琴賣藝為生――
誰說我不在乎?我又如何能不在乎?我做獲得嗎?我做不到,我高估了本身。
我想起了一些東西:
我成了琴魂,他手中那把琴的琴魂。我常常想起五百年前楓樹林那些事,這時我的情感就非常的衝動,如同飛瀑流雨般不成反對;我也常常如當年在神手中循環時那樣溫馨恬然,無慾無求――我想說的是,我的這些情感都通過琴音表達了出來,我但願他能聽懂!
我說我不會,來由是我在神的手中已經循環了五百年,早已經有了神緣。我隻是去看看他,了結一段心願,然後便返來,在神的手中持續我的循環。
“身份寒傖,年事太大,有損藍家顏麵,不――配!”父親如許說。然後我們被限定了來往。
在變成一縷輕煙後,我鑽進了端放在他膝上的琴身中!神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墮淚後,你會變成那一刹時你想到的東西,永不在循環……
一月,兩月……我飛過了廣漠的戈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