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秦吏 - 第74章 審當賞罰

第74章 審當賞罰[第2頁/共3頁]

聽聞黑夫有事就教,喜完整轉過身子,看著黑夫身上沉甸甸的荷包,笑道:“哦?莫非是對犒賞之數不解?”

魚梁也參與了報案,賞3金。

黑夫考慮著語氣道:“去疾雖犯了投書罪,按罪當罰,但他投書並不是為了誣告、誹謗,而是為了告發罪過。若無去疾告發,下吏毫不成能將賊人一網打儘,且去疾被緝拿歸案後,對罪過招認不諱,並主動幫手吾等破案,不知律令中可有……”

小陶、利鹹也參與了戰役,每人可得5金。

黑夫捏了捏身上沉甸甸的荷包,盤算了主張,大步朝縣司空官署走去。

喜微微一愣,看著黑夫道:“是你遵循投書罪,親手訪拿了此人,有何疑慮?”

黑夫作為亭長,更一手促進了此次訪拿盜墓賊勝利,居功至偉,可獨得20金!

“律法就不會有訛奪和生硬的處所?”黑夫有些不平,這一刻,後代對匿名告發者的嘉獎,與秦朝的懲辦,二者之間產生了冇法調和的衝突。

喜的一番話讓他復甦了很多,固然秦律時不時給他一些欣喜,但這仍然是悠遠的當代,寧肯罰錯,不能放過,這就是秦律的思路吧。

公士去疾被罰四千錢,因為冇法繳清,已經被帶到縣司空那邊,要他用勞役了償罰款,算起來,一年半載內,恐怕都冇法回家了,這對阿誰溫馨的小家庭而言,當是毀滅性的打擊。

但是,差人依法辦案,卻把好人好人一起抓了,好人當然罪有應得,可好人就該死白白受罰麼?這時候,身為差人,對律令無能為力,又該做甚麼?

喜便道:“這條律令,乃是商君新政,為我國定下法度之初便製定的。當時奸邪之人見律令嚴苛,便企圖匿名投書,詆欺萬狀,謾上侮下,無所不至,使得律令一度被擾亂。因而商君便命令,對於匿名投書者所告之事,一概不予受理,在未抓到匿名者前,連翻開看都不可,一旦抓到投書者,就要重罰!”

“然。”黑夫應道。

這起案件裡,賊人雖有六人,但四秦人二楚人,且冇有殺人劫財,仍然不能構成“群盜罪”。除了盜墓賊的頭子“猩”是通緝令上的案犯,值黃金20兩外,那三名秦國盜墓者,各值7金。而死去的楚人盜墓者,以及楚國小男人興,因為是本國盜賊,各值2金。

喜沉下臉來,對黑夫訓道:“律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吏者,民之所懸命也。”

“黑夫亭長,汝乃秦吏,隻需依律法辦事,切勿生出不該有的憐憫之心!你現在初任亭長,便破獲大案,今後前程無量。還望你記著《為吏之道》中所說的,慎之慎之,言不成追,勿要再曲解律令,生出妄念來!”

“去疾有罪無罪,不由你我鑒定。”

“可有使其減輕罪惡的律條?”喜猜出了黑夫想說甚麼。

即便他身居高位,能夠乾預律法的製定,莫非就能消弭統統訛奪生硬之處?宿世的法製課上彷彿也說過,這匿名投書罪,一向到民國纔打消,承認並鼓勵匿名投書,得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了……

此次分金,可不像前次與垣柏的私家賭約一樣,由黑夫說了算,而是官府遵循湖陽亭世人的功績,將賞金分紅幾份。

黑夫一拍荷包,笑道:“這四千錢,我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