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封診式[第3頁/共3頁]
黑夫大喊一聲,怒立即就出來了,也瞧見了黑夫手裡的東西。
“當時或是男人在上,女子鄙人。男人聞聲後,回身用右臂擋住了第一刀,他的血滴在了女子身上,女子便惶恐下榻,這時候男人仰著身子向後退去,想要去拿榻旁的兵刃……”
他謹慎翼翼地趴在草叢上,盯著這個足跡看了好久,又手持一根“秦尺”量了量後,立即偏頭對一旁的筆吏道:
那物什是木製的,有兩隻手指寬,長三寸擺佈,上麵有一些用心切割出來的齒狀凹槽……
叔武卻老不歡暢,他方纔和鄉亭亭長在內裡扣問裡人關於男女死者生前的乾係、恩仇,一時脫不開身。卻不防這黑夫倒是順杆爬,與縣裡來的令史相談甚歡,好似他纔是賣力此事的之官,而本身是給他打動手的亭卒似的……
“記下來,側室南牆外半步,有足跡一,似是秦式麻履,長一尺二寸。履存在磨損的陳跡,不像是新的。履印前部斑紋密,長四寸,中部斑紋稀,長五寸,跟部斑紋密,長三寸……”
“令史,這有個足跡!”
“死者是丁壯男性,皮色黃,身長7尺1寸,頭髮長2尺。死於側室榻上,仰臥,頭朝北,腳朝南。手背有一處刃傷,長四寸,寬一寸,疑似抵擋時被割傷。致命傷在喉部,沿著脖頸,長三寸,寬半寸。兩處傷口都是橫向的,創口光滑,像刀割的陳跡。男屍喉部大出血,淨化了床榻、鹿皮、背部和空中,其他部位無傷。”
這類事情在秦國事不成能呈現的,《封診式》的條例裡,就已經清清楚楚地寫瞭然,頭髮內和會陰處,是驗屍的重中之重!
所謂“封診式”三字,在秦律裡,指分歧的司法行動和履行要求。“封”即查封,“診”是勘查、查驗,“式”就是司法規範;驗屍即屬於“診”的一部分,這本就是令史的事情。
黑夫早就思慮好久了,立即應道:“凶犯應是先翻開了側室的窗戶,發明室內男女正在親熱,因而便乘其不備,翻窗而入,揮著短刀,刺向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