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節、第一次公審[第1頁/共5頁]
“啟稟大人,恰是草民。”
“殿下說的不錯。”此時剛巧薑田走了過來:“不過你隻說對了一半,如果隻給一個趙二狗公允,那另有很多冇有證據冇法上告的百姓該如何辦?以是我們要從中學會經驗並製止這類事情再次產生。”
哆顫抖嗦的拿起了驚堂木,本想重重地拍下去,可瞥了一眼中間的太子以後,遊移了一下,最後還是悄悄的敲了一下:“帶被告!”
幾個“誠懇本分”的被告站鄙人麵,他們已經被奉告了不消下跪,可太子在旁聽,主審的法官隻好提示他們向太子施禮。
宮法官又扭頭看向趙二狗:“被告,你是否違背了工地的章程?”
等煩瑣的禮節終究告一段落了,這位宮法官終究能落座開庭,而旁聽的人中,除了張環以外,包含薑田在內的其彆人都隻能站著,這也是薑田的安排,要的就是一種法律麵前大家劃一的姿勢,既然不能讓統統的人都坐下,那就大師一起站著好了。
是以這回的庭審放在了城南門旁的校場上,一來這裡寬廣冇有北門那麼多的室第,二來這裡並不挨著水陸船埠,不會因為人群堆積而影響普通的運輸次序。可誰也冇推測,即便考慮了這麼多這裡還是被百姓擠了個水泄不通,隻能說薑田低估了百姓看熱烈的固執。
獲得默許以後,他轉過甚來掃視著這個臨時的大堂,很想拿出主審法官的嚴肅來,可惜近處的旁聽者固然溫馨了下來,可遠處的公眾還是在交頭接耳竊保私語,一兩小我不要緊,人一多了就感受全部會場都有一種降落的嗡嗡聲,彷彿不是很給他這個法官麵子。
……
“被告,你可將相乾的章程奉告過被告。”
趙二狗委曲的看著宮大人:“大人啊,草民在那邊上工了兩月不足,全然不知有甚麼章程,每天的活計都是這麼乾的,冇人奉告我們有甚麼不對的啊!”
宮法官心中大定:“本案現在審理結束,原被告兩邊如有不平訊斷者,可於15日內上訴,現在退堂!”
“先生說了,此案並無甚麼不成明言的活動,中間隻需按律法審理便可,不管訊斷如何,隻需按律審理便無可回嘴!”
可就在這時宮法官問出了關頭的一句:“被告,你說被告是不遵循事情規程,才導致被滾落的石塊砸傷的!”
此次的審判法官姓宮,這是個必定要被載入史冊的姓氏,隻是他本身對此一無所知不說,乃至還心有慼慼的感覺本身要遺臭萬年。典史在疇昔的官職裡,是官員的最後一名,屬於不入流,連九品芝麻官都不是,固然也是掌管一縣的訪拿、監獄、參與審判,但是像這類民告官的案子,他可冇有主審權。
庭審的過程是古板的,完整冇有諸如:打板子、上夾棍、老虎凳、辣椒水等泛博群眾大眾所喜聞樂見的情節,乃至於有很多旁聽的閒漢在一旁聒噪,當然勇於這麼乾的人很快就被法警驅離現場,並且以鄙視太子的罪名抓到工地上勞動改革。
“田兄此次可明白了?”庭審結束以後,劉寶鎧好整以暇的看著田虛海:“先生的設法實在不是我等所能測度啊!”
至於打人也是因為對方“在理取鬨”討要所謂的“撫卹金”,以是兩邊才產生的爭論,屬於打鬥打鬥的範圍,並非雙方麵行凶。這套說辭當然不是崔貴想到的,而是他請來的一個訟師當場陳述,那張唾沫橫飛的嘴的確能把死人說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