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疑點[第1頁/共2頁]
“凶手若真的長成這副尊容,那裡還用得著大大人費經心機以民女為餌誘他現身,放眼一瞧不就能抓住?”沈月然扁嘴。
“脾氣?”
“為何?”沈月然偏了偏頭,心底莫名升起一股暖意。
凶手帶去的作案東西除了有過後被清理走的繩索,另有清理不走的柴炭。
案子呢,她是冇甚麼興趣曉得,她打的彆的一筆快意小算盤。
隻是,凶手忽視了八月高溫氣候加快了屍僵的產生,當凶手從行凶的豪情中回過神來再去取出塞在李心儀口舌中的柴炭時,早已生硬的下頜樞紐禁止了他。
並且,凶手在殺人後並冇有立即跑掉,而是逗留了一陣子。
“如何,我說得不對?”衛奕見她一副想罵又罵不出聲的模樣忍俊不由。
衛奕心中一哂,的確,凶手如果長得如許凸起顯眼,倒費事了。
凶手視生命如草芥,冷血,殘暴,貪婪,行凶後還能安然拿走死者的珠寶金飾,如許的人會自責?
但是他很快又顛覆這兩種能夠。
如果說凶手行凶後清理現場是出於自保的考慮,那麼對李心儀做的事情是否太多了?
既然是大大人,非富即貴,口袋裡定是裝有很多銀子,加上一口氣買三十個酥餅的豪氣性子,和冤枉她後又以好菜接待的賠償心機,她若不抓住這個可貴的機遇敲兩下竹杠、占兩下便宜豈不愧為吳兆容的小姑子?
繩索用來殺人,柴炭則用來塞住李心儀的口舌,製止她呼救引來李家下人。
“冇有動機,冇有機遇,並且手腕也不對。”既然是拿她作餌,當然是以為此案另有真凶。不過,衛奕並不以為這麼一個簡樸的事理聰明的她還要多此一問,以是,他停動手中的筆,看向她。
李心儀因為喜好花草香氣,內室緊鄰後花圃,而後花圃又與李家炭行相通。凶手若想從李家正門穿過曲盤曲折的迴廊潛入李心儀的內室而不被李家下人發明幾近是不成能的,獨一的途徑隻能是通過炭行進入後花圃或者一向暗藏在花圃的植株假山當中,再趁李心儀已經梳洗結束喝退貼身丫頭籌算安息之時潛入房中殺人。
那麼第二種環境呢,凶手會是個孩子嗎?
“大大人感覺此案是何人所為?”她想了想,找到一個收場白。
剛剛纔被本身的嫂嫂、鄰居、李家下人和他當堂冤枉,這邊轉眼就能放開胃口大吃大睡,她的統統反應隻能令他推出一個結論――她隻對本身是否被冤這件事感興趣,而對身邊的人如何看本身、說本身底子不介懷。一個壓根不介懷彆人如何看、如何說的人如何會因為口舌之爭殺人?
“是很多,但你不會。”衛奕道。
凶手熟諳李家地形,熟諳李心儀的作息。
凶手做的這統統除了表示濃濃的懺悔另有甚麼?
李心儀既然是坐著被害,也就是說她遇害時是復甦的。在門窗無缺的環境下,隻要熟人才氣悄無聲氣地進入房間,並趁李心儀不備將其殺死。
他不信賴。
不對!
他始終感覺此中必然有甚麼是他冇有理順的,以是,詭異的勒痕成為第二個疑點。
凶手明顯並非手腳有殘之人。
據仵作檢察死者屍斑發明李心儀並非躺在床榻上遇害,而是坐著被勒身後再被移屍到床上。
凶殺毫不是一時髦起。
凶手能夠經心挑選作案時候,全麵考慮行凶東西,為安在殺人體例上如此不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