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六門城[第1頁/共2頁]
周易也是緩緩起家,“從現在開端,你是我的火伴,你的仇敵,我能夠脫手幫你打發!”
夜幕來臨,周易挑選在一棵大樹下歇息過夜。不過在歇息之前,還得做一件事,那就是填飽肚子。在四周獵殺了一頭異獸,周易搭了一個簡易的烤架,將肉措置過後,切了此中一大塊肋骨架上。
“兄弟,這甚麼酒,這麼難喝,你不會是用心耍我吧?有這麼甘旨的烤肉,竟然這麼難喝的酒!”
一道聲音在右邊響起,周易並未有太大的反應,隻因他早就發覺到了對方的存在。何況對說他不發覺,有人靠近,智慧晶魂也會在第一時候提示他。
周易白日趕路,早晨歇息,一晃便是過了七天。
“完了,我仇敵來了。”
“冇啥意義,我故鄉,也有個林峰,是個名流,還是個土豪,有錢人!”
“好香!”
“那裡那裡,小玩意罷了,在女人麵前耍酷還能夠,真正對敵,這玩意起不了感化。”
“那可一定,在我故鄉,有小我就你口中的玩意,幾近打遍天下無敵手。一刀射出去,甚麼都能處理,如果處理不了,再射一刀足以。”
周易快速迴應,他確切要去六門城,隻要去了六門城,纔有機遇進入宗門,能夠說六門城就是一塊跳板。周易想要在短時候內晉升氣力,就必須得去宗門。
“打住,我口味普通,不喜好男人。”
兩人聊得好好的,俄然傳來一道聲音,嚇得林峰滿身一顫,快速起家。
“來,嚐嚐我的酒!”
“冇題目!”
“當然,連我林峰都感覺好吃,那就是真的好吃,隻可惜有肉冇酒。”
“好刀,好刀法!”
“刀!”
不是周易聰明,這麼香的烤肉,祕製烤法,隻如果小我,估計都會被吸引。
周易接過酒罈,嚐了一口,確切,要比他的酒好喝,香醇濃烈。
周易分開周家,分開奇峰鎮,一起向西,至於為甚麼會向西,啟事很簡樸,西方向有他的將來,有宗門存在。
“啥意義?”林峰眨了眨眼,一臉蒼茫,明顯不曉得林峰這三個字的含義。
“我籌算進問劍宗!我喜好劍。”
“嗯,兄弟,一起唄,路上也好有個照顧!”
“周易兄弟,你是不是也去六門城?”
“有!”
明顯小刀不離手,搞半天竟然還是喜好劍,聽起來彷彿有些彆扭。
烤架上的烤肉滋滋的響,金黃色的皮上冒出很多油汁,看著都讓人垂涎三尺。
第三點,也是最首要一點,周易看到林峰手上那枚戒指,彷彿也是一枚納戒,對方手上有納戒,應當不會看上他這枚納戒。不過最關頭的還是周易的氣力,周易感覺林峰對他冇有任何的威脅。
“冇事!”
周易不假思考便是點頭承諾,一小我上路很無聊,多小我多個伴還能多小我說話,再說了,他感覺跟林峰還是挺投緣。
那人頓了一下,旋即哈哈大笑,“能夠,我叫林峰,兄弟如何稱呼?”
“周易!”
“哈哈,兄弟,你說話很風趣,合適我的口味。”
林峰手裡也是呈現了一小罈子酒,很較著,這酒也是從納戒中取出。先前周易當著他的麵從納戒內取酒,他也當著周易的麵取酒,冇弊端。
“不消籌議,做吧,相逢便是有緣,何況我一小我也吃不完。”
周易還真的是不曉得,因為目前為止,有幾個宗門他都不曉得,奇峰鎮是個非常偏僻的處所,起碼現在為止,還冇有一小我能進入大宗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