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官官相護[第2頁/共3頁]
趙雨生每日裡要去地裡乾活,還要做些零活來養家,還要照顧受傷的父親,日子過的非常艱苦。 如許過了將近一年,已是來年春季,趙伯的腿傷也漸漸的好了起來。這一日,趙雨生一早出去打零工,路過縣城外一片荒地時,聽得幾聲狸貓叫,那叫聲分外慘痛。趙雨生循聲找去,在一樹洞裡現一隻貓仔,這貓仔有老鼠大小,身上幾條褐色斑紋,眼睛剛展開不久,勉強能走動,渾身血跡斑斑,它的身邊有兩幅跟它一樣大小的貓仔骨架。趙雨生細心察看後鑒定,不曉得甚麼原因,貓仔的父母出去後就冇返來,或許是被人類所抓,或許是被天敵所吃,留下三隻貓仔,貓仔因為饑餓,便相互殘食,因而隻剩下這隻貓仔。那貓仔見到有人,衝著趙雨生叫了幾聲,趙雨生不幸它,便把它帶回家中。
刺史大人問道:“王七,那日你可曾瞥見事情的顛末?”
眾鄰裡聽了刺史大人的話,俱道“那日在地裡乾活,未曾看到。”
刺史大人道:“既然如此,你把事情顛末詳細說來。”
宋小剛說道:“大人,王七所言句句不假,我另有證人能夠證明。”
隻見八小我來到大堂,說是那日路過趙伯的稻田,看到了事情的顛末,特來作證,八人所言與王七所言句句不差。趙伯父子如何推測事情竟然如此展,兩人一下呆住了,不知所措。
趙雨生家此時家道困頓,冇有奶來喂貓,隻能熬一些稀飯喂貓,這貓仔對稀飯一點興趣都冇有,固然餓的都快睜不開眼了,對稀飯也無動於衷。趙雨生深思:這貓仔是吃了兩隻貓仔活下來的,莫非它想吃肉。可那裡有錢去給貓買肉。趙雨生想著便來到院子裡,想找找看有甚麼能讓貓吃的東西。找了一圈卻也冇找到甚麼東西,倒是看到了一隻蜈蚣。趙雨生心想:這貓仔眼看就要餓死,蜈蚣好歹也是肉,不如嚐嚐吧。用兩隻木棍把蜈蚣夾起送到貓仔麵前,貓仔見到蜈蚣卻張嘴吃了下去,吃完了對著趙雨生叫了幾聲,看著趙雨生。本來這貓仔吃蜈蚣。趙雨生頓時滿院子找蜈蚣,竟然被他找到十幾隻,那貓仔吃了十幾隻蜈蚣,看起來精力了很多。
趙伯父子見刺史大人說的誠心,何況人家說的也有事理,便分開冀州城回到武城縣。過了幾天,趙伯與趙雨生正在家中,小乖不曉得跑到那裡去找食品了,來了幾個衙役傳喚他們到縣衙,本來冀州刺史果然到了武城縣。
王七聽了俄然抬開端說道:“我家的地和趙伯的地相鄰,那日的事情我自始至終都瞥見了。”
宋小剛接著說道:“大人,我父親是武城縣縣令,父親一貫愛民如子,可這趙雨生父子誣告我們,我們也不必再顧恤這些刁民,那日我把趙雨生的稻田毀了,我的馬也把趙伯的腿踩傷,固然是趙雨生父子不對在先,我情願補償他們的喪失,但我的獵狗是花了一百五十貫錢買的,期間的豢養用度臨時不算,他們也要補償我的喪失。請大人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