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聞聽道上辱郡丞(上)[第1頁/共4頁]
比擬前漢武帝時的刺史,本朝的刺史不但監察範圍擴大,能夠插手郡縣政務,並且彈劾專奏之權也減輕了。本來刺史所奏之奏章,需求顛末朝廷公府的覆案,“舊製,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吏案驗,然後黜退”,如果刺史犯警,則由公府彈劾,但到了本朝初年,覆案之權不再委任三府,“(光武)帝時用明察,不複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於是尚書專擅於內,處所推舉劾奏之權則轉歸刺史。並又在本朝,刺史又有了推舉之權,“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末聖旨:……,司隸、州牧歲舉茂材各一人”,每年可舉一報酬茂材。
“府君、兩位將軍正與方伯敘話,我豈能冒昧出列?”方伯是刺史的彆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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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本朝之刺史,起首,督查工具遍及州部內統統的朝廷命官,強宗豪右,諸侯王,其次,可插手處所行政,再次,有推舉、劾奏之權,再再次,非常之時,有領兵之權,實際上已由監察官演變成了處所上的初級行政長官。可謂:州任之重,由來已久。
荀爽、孔融帶著州府掾屬行到王允的身後站好,王允與文太守、皇甫嵩、朱儁的酬酢告一段落。
刺史雖秩僅六百石,倒是天子的使者,是代表天子監州部內郡國的,以是當刺史上任之時,州內統統的郡都城要調派一吏到州界相迎。“舊典:傳車驂駕,垂赤帷裳,迎於州界”。現在豫州戰亂,汝南、陳國、沛國等郡國要麼郡中黃巾殘虐,要麼門路不通,這些郡國的守相冇體例遣吏到州界相迎,以是隻要方纔安定了本郡黃巾的潁川郡遣了一吏去到州界處驅逐王允,被文太守派去相迎的便是郡主簿王蘭。
荀貞跟著鐘繇、郭圖等吏隨立在文太守身後,躬身相待。
杜佑小聲說道:“那你還不快去迎拜?”
因為前有文太守、費暢、鐘繇等吏隔絕,荀貞暫不能看到車內之人的邊幅,隻隱見一人黑衣高冠,按劍立於車上。
秦朝時,監禦史有領兵之權,入漢以後,刺史冇了領兵之權,然至本朝中葉,為彈壓農夫叛逆和少數民族的抵擋,刺史又被付與了領兵的權力。安、桓等帝時不說,隻說當明天子在位的這些年,五年前,光和二年,巴郡板楯蠻叛,即曾遣禦史中丞崔璦督益州刺史討之。
這會兒,王允的從吏接踵下車,去王允身後,有兩人行於諸吏之前,杜佑說的“那位父老”就是這兩人之一,荀貞一眼就看到了。這位父老年約六旬,邊幅清臒,高冠黑衣,帶劍,髯毛稀少,儘皆白了,但卻梳理得一絲不苟。猛一下子,他認不出來此人是不是荀爽。
不竭有小吏馳馬奔來,陳述王允、王蘭行到了那邊,這些小吏都是文太守提早派去前邊各鄉、亭等待的,——由此也可見文太守對此次驅逐王允的正視程度。按理說,文太守是太守,二千石,王允隻是六百石,似不必如此,但是侍從文太守等待的費暢、陽翟縣令、韓亮、鐘繇、郭圖等吏,包含荀貞在內對此都並不詫異,倒是因為刺史雖僅六百石,權卻極重。
遵循軌製,刺史所乘的傳車四周垂赤帷裳,但麵前這輛傳車前邊的紅色垂帷卻被去掉了,從外邊便可看到車內之人。
小吏絡繹有報:王允行至某鄉,王允行至某亭。兩刻鐘後,王允的車駕進入陽翟城。